廉署将加强宣传新选举法例

2000年5月30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提名即将开始, 廉政公署将配合加强宣传新选举法例及有关指引,确保选举得以在廉洁及公平的方式下进行。

廉署社区关系处助理处长黄丽君今日 ( 星期二 ) 称,新的《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于今年三月三日生效后, 将首次应用于今届立法会选举。 廉署作为新例的执法机关 ,将会特别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参与选举的人士及市民认识及了解新例。

她指出,新例的内容骨干,基本上沿自旧的《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但新例扩阔了应用范围,更加入了新的罪行及名词释义,使条例更加清晰。 新例实施后,候选人、助选团及选民有几方面需要特别留意,包括:

条例把监管选举行为的地域延伸至香港以外的地方;同时,把适用范围扩展至行政长官及村代表的选举

一些旧例中定为非法行为的罪行重新界定为舞弊行为,藉以反映其严重性,包括种票、销毁或污损选票等行为

新例清晰厘定一些名词。例如,「义务服务」在新例下是指任何人为了促使某候选人当选或阻碍其他候选人当选而在私人时间自愿亲自免费向该候选人提供的任何服务;根据新例,这些服务并不需计算在选举开支内

政党之间相互订立的投票协议不会被视为贿赂行为中所指的利益;换句话说,这种行为在法例下是容许的

在提名期结束前,任何人只要曾公开宣布有意参选,即使他尚未递交提名书,亦已属候选人

黄氏 呼籲参与今届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及所有参与选举的人士,如 对个别情况有疑问时,应征询法律意见。

她说,廉署为今次立法会选举展开的「守法循规 维护廉洁选举」宣传活动包括:

推出一套十三集的电视专辑,以深入浅出的方法,向市民介绍新法例的要点及选举须知

派发为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和助选成员印制的详尽法例资料册及为他们制作的一张录像光碟,光碟将以轻松的处境话剧带出法例的精神及要点

为候选人安排简介会

设立选举查询热线

以及派发一份新例的摘要宣传单张

廉署更会将新例的内容摘要及有关的宣传教育活动资料放在廉署的互联网页,让市民浏览及下载有关资料。同时,廉署亦会透过传媒,广泛向市民宣传廉洁选举的信息。

黄氏称,廉署会致力推广廉洁选举的文化至议会以外。

她说:「我们相信要令廉洁选举成为香港社会大众认同的行为模式,单靠在选举年度推行宣传教育工作并不足够,必须要有持之以恒的长远教育宣传策略,才可将廉洁的选举文化推展至社会各阶层。」

廉署的初步计划,是为小学推出一套以维护廉洁选举为主题的活动组合,让青少年明白廉洁选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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