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前助理总经理涉受贿 助商人申请一千八百万元信贷
2000年6月12日
一名中国银行 ( 下称「中银」 ) 前高级职员,昨日 ( 星期日 ) 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指他收受六十五万元贿款,协助一名商人向「中银」申请一千八百万元的信贷。
李德番,四十八岁,「中银」前助理总经理,被控一项收受利益罪名,并将于 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法院 提堂。
李较早时已被廉署控以向投资公司东主樊迎朝收受三百六十多万元贿款,作为协助其公司获得「中银」批出三亿一千二百万元货款的报酬。李及樊将于今年十一月接受审讯。
李现另被控于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收受铝窗公司东主林煤段提供的六十五万元贿款,以协助林向「中银」申请信贷或额外信贷服务。
李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李德番,四十八岁,「中银」前助理总经理,被控一项收受利益罪名,并将于 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法院 提堂。
李较早时已被廉署控以向投资公司东主樊迎朝收受三百六十多万元贿款,作为协助其公司获得「中银」批出三亿一千二百万元货款的报酬。李及樊将于今年十一月接受审讯。
李现另被控于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收受铝窗公司东主林煤段提供的六十五万元贿款,以协助林向「中银」申请信贷或额外信贷服务。
李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