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屿山南区乡委会前主席涉嫌盗用十七万元公款

2000年6月13日

一名大屿山南区乡事委员会前主席,今日(星期二)被廉政公署落案诉,指他曾盗取有关乡委会共十七万八千三百元的公款。

张添德,六十二岁,被控共十一项偷窃罪名,并将于 星期四(六月十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西区法院 提堂。

廉署较早时收到贪污举报,指称一名乡委会主席涉嫌行贿两名副主席,以容许他偷取乡委会的公款。

张于九五年至九九年期间,出任第十九届大屿山南区乡委会主席及新界区议会当然委员。

控罪指张于九七年九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间,先后盗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欠大屿山南区乡委会共十七万八千三百元的债项。

大屿山南区乡委会是乡议局属下二十七个乡委会之一,其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资助及村民捐款。

张现时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待法庭耹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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