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认「顶包」接受检控盗版罪

2000年6月21日

一名男子涉嫌替一名怀疑盗版光碟批发商「顶包」,接受警方检控盗版罪行,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粉岭法院承认控罪。

叶智伟,二十三岁,散工,承认一项罪名,控罪指其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日至十六日期间,与周厚文及陈永康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案情透露,警方于九八年十一月三日在大埔塘上村搜获五万二千四十八只盗版光碟,叶向警方讹称自己为货主。

周涉嫌为有关盗版光碟的真正货主。他今日否认两项串谋及一项盗版罪名。

裁判官邓学勤把周案押后至九月二十七日审讯,而叶案则押后至周案审结后宣判。

廉署较早时接获投诉,指有警务人员涉嫌收受贿赂,在扫荡一所盗版光碟货仓时协助安排他人「顶包」,遂展开调查。

案情透露,警务人员于九八年十一月三日在大埔塘上村一带巡逻,并于其中一个单位发现周。

周向有关警务人员表示自己为该单位的租户,并把单位分租予另一人。

有关警务人员其后搜查上述单位,发现五万二千四十八只盗版光碟,及一百八十公升碳氢化合物制剂,遂将周拘捕带返大埔警署。

在警方向其录取警诫供词前,周涉嫌曾致电一名称陈永康的男子。陈答应替周安排他人为其「顶包」。

陈其后联络叶,叶同意为周「顶包」。陈并给叶二万元作保释之用。

叶遂向大埔警署自首,声称自己分租涉案单位,并称自己为搜获盗版光碟的货主。

大约一星期后,周安排叶签署一份有关上述单位的分租合约。

叶其后被警方控以一项盗版罪名 .

叶及周今日分别获准以一万元及二万元现金保释。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梁桌然代表出庭,廉署人员杨世德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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