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缉警长非法收受贷款及按摩服务 协助领牌及「通风报信」囚十四个月

2000年7月7日

一名侦缉警长接受贷款及免费按摩服务,协助按摩院获发按摩师牌照及向餐厅提供警方巡查行动的消息,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四个月。

王兆谊,三十九岁,较早时被裁定八项贪污罪名成立。

法官韦理义称,被告身为警务人员所犯的罪行严重,故须判处即时入狱。法官续称,量刑已考虑被告的良好工作纪录,及他可能被警队开除和丧失约一百万元退休金。

法官讚扬廉署人员的准备工夫完备,发挥高度效率。他亦讚赏廉署人员以「令人警讶的速度」准备多名证人在庭上作供的详细书面资料。

王隶属中区分区杂项调查小队,该小队负责巡查持牌按摩院,及处理餐厅和酒吧的酒牌申请。王被裁定八项贪污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九六年四月七日至九七年七月十一期间,王两次向典丽诗桑拿有限公司(下称「典丽诗」)女经理张毓华索取贷款,每次数千元。「典丽诗」为一间持牌按摩院。

张害怕王会阻碍其生意及按摩员牌照申请,于是答应王的要求,并给予王贷款。

王其后向张表示其妻刚诞下一名女婴,张给予王内有一千元现金的「利是」,以避免王给予麻烦。

九六年八月八日至九七年七月十一日期间,王四次收受「典丽诗」共值一千九百六十二元的免费按摩服务。

王收受贷款和按摩服务,作为加快「典丽诗」的按摩员牌照申请及宽松查牌的报酬。

九七年一月二十日至二月六日期间,王接触未领有酒牌的餐厅Club Scandinavian O ’ wien (下称「Club」)经理郭泽勤,并要求二万元货款。

王收受贷款后答应可以加快「Club」的酒牌申请、减少巡查酒牌的次数,及预先通知警方的巡查活动。

有关按摩院及餐厅现已停止营业。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Paul Dinan,并由廉署人员丁家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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