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董事诈骗五百六十万元信用状贷款囚十一个月

2000年7月12日

一名前公司董事私下开设「空壳公司」,伪造虚假商业交易纪录,骗取两间银行共五百六十万元信用状贷款,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一个月。

Alexandre Joseph Vieira ,三十四岁,较早时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名。

法官冯骅称,被告犯了严重罪行,故须判处即时入狱。

案情透露:在案发期间, Vieira 为营养膳有限公司 ( 下称「营养膳」 ) 及三禾科技有限公司 ( 下称「三禾」 ) 的董事。两间公司雇用林嘉敏为文员。

「营养膳」生产和分销食品,而「三禾」负责提供塑胶食物盒及制造塑胶食物盒的铸模。

九七年十一月, Vieira 指使林成立一间名为鑫海塑胶制模公司 ( 下称「鑫海」 ) 的「空壳公司」。

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九八年六月五日期间, Vieira 亦指使林伪造「鑫海」发票,虚假地显示「鑫海」出售货品予「三禾」。

Vieira 利用伪造的发票代「三禾」向广安银行及道亨银行申请信用状贷款,声称贷款是用作支付购买货物,但其实所指交易并不存在。

该两间银行因为有关发票而被误导,以为确有真正买卖,批出总值五百六十六万四千三百元的信用状贷款予「鑫海」。

「鑫海」提取信用状贷款后, Vieira 将款项转账入「三禾」或自己的银行户口里。

廉署曾收到贪污举报,指称 Vieira 向林提供贿款,以协助 Vieira 诈骗信用状贷款,遂展开调查,并揭发本案。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 Prakash Daryanani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 Fred Simmons 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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