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贷款主任盗取六十九万元客户还款囚两年

2000年7月17日

一名本港日资银行前贷款主任,侵吞共约六十九万四千元顾客的还款,被廉署落案起诉,较早时承认八项盗窃罪名。法官指被告所犯罪行严重,区域法院今日 ( 星期一 ) 判其入狱两年。

被告为梁子健,二十七岁,欧力士 ( 亚洲 ) 有限公司 ( 下称「欧力士」 ) 前信贷主任。

法官戴和善称,梁所犯的罪行严重损害雇主对其信任,故判处被告即时入狱,但判刑已考虑被告认罪。

廉署曾调查一宗指控,怀疑一名有限制牌照银行的前贷款主任行贿其上司及其他职员以协助隐瞒欺诈勾当,其后揭发被告的盗窃行为。

「欧力士」为一间香港的有限制牌照银行,主要从事贷款业务,提供信贷予客户作为购买车辆、购置商业设备及投资生意等用途。

案情透露:梁在「欧力士」负责联络未能依时还款的客户及商议还款条件,亦同时代公司回收现金或支票还款。

梁于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九八年五月四日期间,曾盗窃合共五十五万四百七十五元的现金及总值十四万三千五百五十六元的支票,有关款项是银行客户用以偿还他们的贷款。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 Prakash Daryanani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 Fred Simmons 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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