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文华东方工程师收受逾百万非法回佣被判入狱

2000年8月11日

三名前文华东方酒店集团 ( 「文华东方」 ) 工程师,收受逾一百一十万元非法回佣,替集团属下两间酒店批出总值五百万元装修及维修合约,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陈俊文,四十岁,「文华东方」前工程经理,被判入狱三年半;王国民,五十九岁及周永光,五十八岁,分别为香港怡东酒店 ( 「怡东」 ) 前总工程师及前助理总工程师,各被判监两年半。

法官祁至德并下令三人须交还合共一百一十一万四千八百八十元贿款予两间酒店。

三名被告较早时被裁定共五项串谋收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

控罪指三名被告于九五至九七年受雇于「文华东方」期间,串谋收受由嘉信工程 ( 「嘉信」 ) 东主冯大伟提供合共一百一十一万四千八百八十元贿款,作为批出 Mandarin Oriental Hong Kong Limited(Mandarin Oriental) 及 Excelsior Hotel (Hong Kong)Limited(Excelsior) 装修及维修工程合约的报酬。

前任「文华东方」工程经理谭超源涉嫌为有关贪污案件的主脑人物。谭于九七年离开香港,现正被廉署通缉。

Mandarin Oriental 及 Excelsior 均为「文华东方」附属公司。

案情透露:谭于九一年指使冯大伟将所有向 Mandarin Oriental 及 Excelsior 发出的工程报价夸大百份之十,而有关款项则拨作「回佣」,由谭与当时为 Mandarin Oriental 总工程师的陈摊分。

谭并向冯表示,陈与王会不时提出「特别指示」加大「回佣」金额。而谭将占加大「回佣」的百份之八十五,余下百份之十五则归冯。冯同意有关勾当。

谭于九六年离职「文华东方」移居加拿大。陈其后取代谭为工程经理。

陈上任后向冯表示两人将继续有关贪污勾当,而王及周亦同时与冯作出相类安排。

案情透露,九五至九七年期间,两间酒店分别向「嘉信」批出多份工程合约,总值五百二十三万九千七百元,而三名被告则收受超过一百一十一万元贿款。

此外,陈于另案被控向下属提供贿款,及与王财墙纸油漆装饰东主王耀权串谋诈骗「文华东方」罪名,案件将于下月聆讯。

廉署于案件调查期间获「文华东方」充份合作。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陈淑仪代表出庭,廉署人员梁永源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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