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积极 向 强积金服务提供者宣传 防贪策略

2000年8月15日

为配合三个多月后全面实施的强积金计划,廉政公署现正加紧向 业界宣传 防贪策略,并提醒强积金中介人,虽然市场竞争激烈,但决不可以贿赂方法,利诱公司行政人员,以求取得生意。

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工商服务统筹李程宝娴于今早 ( 星期二 ) 出席「迈向卓越」强积金服务提供者研讨会时指出,公司行政人员亦要避免收受私人利益,而拣选个别中介人,因为行贿受贿,同样犯法。

她促请公司的人事部员工留意,非法出售雇主及雇员的资料予其他人士以谋取私利,也属违法行为。

今日的研讨会为廉署联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保险业监理处、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及香港大学潘锦溪商业研究学院合办,目的为加深服务提供者管理人员对反贪法例的认识,提高他们对专业道德的重视,并探讨如何能完善执业标准。

研讨会得到业内踊跃支持,共有一百间机构约二百多名从业员参加。

廉署于去年十月展开为期一年的强积金防贪教育宣传活动至今,已接触全部二十间注册受托人公司及接近三百间中介机构,向它们介绍廉署的防贪教育及谘询服务。截至七月底,廉署亦为前线员工安排超过七十个讲座,提醒中介人在提供优惠时应遵守有关法例。

廉署亦会参与积金局于八月十八日 ( 星期五 ) 至二十日举办的「积金成果大汇串」展览,透过展品及公开讲座,增强业界及市民对反贪法例的了解。

强积金计划关乎全港三百四十万就业人口,预计首年供款涉及金额约一百亿元,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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