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广南」董事涉夸大收益被廉署落案起诉
2000年8月16日
广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南」)两名前董事及一名前副财政总监,涉嫌串谋诈骗及发表虚假声明夸大集团收益,今日(星期三)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
三名被告被控共七项罪名,将于 明日下午二时半在东区法院 提堂。
黄晓江和岑庭标,同为前「广南」董事,及谢平,「广南」前副财务总监,被控涉嫌串谋其他人士,在集团的盈利报告中夸大「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至九八年间两年半的收益共三亿零七百万元。
他们被指串谋集团前主席孙观、前董事杜南海、郑汉宏、黄炳桐、梁镇泉、李小健及前「广南」财务经理王红和其他人士发表虚假声明,意图欺骗「广南」的成员及债权人。
结果,「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年报发表的收益为二亿九千一百二十五万三千元、九七年为三亿六千八百零八万六千元,九八年上半年为一亿六千一百五十五万九千元。
「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该两年半的收益涉嫌分别被夸大:九六年达七千四百万元、九七年达一亿六千八百万元,九八年达六千五百万元。
控罪并指三名被告涉嫌串谋以虚假声明及信用状,诈骗「广南」及其目前及日后股东、债权人、核数师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黄晓江另被控以一项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他被指于九四年八月,向范玉书提供誉东国际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一职,作为范伪造商业文件以申请信用状的报酬。
黄亦被控涉嫌于九七年间,与其他人串谋将集团款项转移到多间离岸公司,诈骗「广南」约三亿元。
三名被告中,黄晓江及谢平较早时在另一宗案件已被廉署落案控以串谋诈骗及造假账罪名。两人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将于今年十一月聆讯。
廉署是继周日展开「猎鹰行动」后,落案控告本案三名被告。在该项行动中,廉署拘捕了共九名人士。
其中两名被捕人士昨日已被落案控以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即以虚假文件申请信用状。两人亦将于 明日下午二时半 在东区法院再次提堂。
其余七名被捕人士中,两人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而其余则仍被扣留协助调查。
三名被告被控共七项罪名,将于 明日下午二时半在东区法院 提堂。
黄晓江和岑庭标,同为前「广南」董事,及谢平,「广南」前副财务总监,被控涉嫌串谋其他人士,在集团的盈利报告中夸大「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至九八年间两年半的收益共三亿零七百万元。
他们被指串谋集团前主席孙观、前董事杜南海、郑汉宏、黄炳桐、梁镇泉、李小健及前「广南」财务经理王红和其他人士发表虚假声明,意图欺骗「广南」的成员及债权人。
结果,「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年报发表的收益为二亿九千一百二十五万三千元、九七年为三亿六千八百零八万六千元,九八年上半年为一亿六千一百五十五万九千元。
「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该两年半的收益涉嫌分别被夸大:九六年达七千四百万元、九七年达一亿六千八百万元,九八年达六千五百万元。
控罪并指三名被告涉嫌串谋以虚假声明及信用状,诈骗「广南」及其目前及日后股东、债权人、核数师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黄晓江另被控以一项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他被指于九四年八月,向范玉书提供誉东国际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一职,作为范伪造商业文件以申请信用状的报酬。
黄亦被控涉嫌于九七年间,与其他人串谋将集团款项转移到多间离岸公司,诈骗「广南」约三亿元。
三名被告中,黄晓江及谢平较早时在另一宗案件已被廉署落案控以串谋诈骗及造假账罪名。两人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将于今年十一月聆讯。
廉署是继周日展开「猎鹰行动」后,落案控告本案三名被告。在该项行动中,廉署拘捕了共九名人士。
其中两名被捕人士昨日已被落案控以两项串谋诈骗罪名,即以虚假文件申请信用状。两人亦将于 明日下午二时半 在东区法院再次提堂。
其余七名被捕人士中,两人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而其余则仍被扣留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