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推销员承认假称获律政司高官支持诈骗三十万元
2000年9月8日
一名前医药产品推销员,今日 ( 星期五 ) 在区域法院承认假称得到 律政司高官的支持, 可以协助一名收数员在刑事案件中脱罪,并要求三十万元作为报酬。
刘锦强,四十八岁,现无业,承认一项诈骗罪名。刘被控的另一项勒索罪名则获法庭下令纪录在案。
法官潘敏琦将案件押后至九月十八日宣判,并下令将刘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刘于去年七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期间,以假名「马先生」多次致电收数员吴兆基,并要求三十万元,使吴被警方控以刑事恐吓罪名能在日后的审讯中获判无罪。
刘虚假地向吴表示,他获得律政司一名高级人员的协助。
其后,刘给予吴一个在广州中国银行以梁爱诗名字开设的银行户口,并指示吴存入十五万元,但被吴拒绝。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吴被判刑事恐吓罪名成立及罚款三千元。
控方指出,本案引致中国内地自今年四月一日起推行新措施,要求市民在银行开户时必须提出身份证明。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梅兴协助。
刘锦强,四十八岁,现无业,承认一项诈骗罪名。刘被控的另一项勒索罪名则获法庭下令纪录在案。
法官潘敏琦将案件押后至九月十八日宣判,并下令将刘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刘于去年七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期间,以假名「马先生」多次致电收数员吴兆基,并要求三十万元,使吴被警方控以刑事恐吓罪名能在日后的审讯中获判无罪。
刘虚假地向吴表示,他获得律政司一名高级人员的协助。
其后,刘给予吴一个在广州中国银行以梁爱诗名字开设的银行户口,并指示吴存入十五万元,但被吴拒绝。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吴被判刑事恐吓罪名成立及罚款三千元。
控方指出,本案引致中国内地自今年四月一日起推行新措施,要求市民在银行开户时必须提出身份证明。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梅兴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