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推销员「吹牛」声称获律政司高官协助企图行骗囚十六个月
2000年9月18日
一名曾任职医药产品推销员的男子,假称得到 律政司高官支持,夸口可替 一名收数员在刑事案件中脱罪,并要求三十万元报酬,今日 ( 星期一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刘锦强,四十八岁,现无业,较早时承认一项诈骗罪名。刘被控的另一项勒索罪名则获法庭下令纪录在案。
法官潘敏琦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并且有预谋,故须判处即时入狱。法官续称,判刑已考虑被告认罪。
法官下令被告在这宗廉署案件中被判的刑期其中六个月,与另一宗警方处理的案件同期执行。刘氏因该宗信贷诈骗案件被判入狱四十个月。
案情透露:刘于去年七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期间,以假名「马先生」多次致电收数员吴兆基,并要求三十万元,使吴被警方控以刑事恐吓罪名能在日后的审讯中获判无罪。
刘虚假地向吴表示,他获得律政司一名高级人员的协助。
其后,刘给予吴一个在广州中国银行以梁爱诗名字开设的银行户口,并指示吴存入十五万元,但被吴拒绝。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吴被判刑事恐吓罪名成立及罚款三千元。
控方指出,有关案件引致中国内地自今年四月一日起推行新措施,要求市民在银行开户时必须提出身份证明。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丘健梅协助。
刘锦强,四十八岁,现无业,较早时承认一项诈骗罪名。刘被控的另一项勒索罪名则获法庭下令纪录在案。
法官潘敏琦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并且有预谋,故须判处即时入狱。法官续称,判刑已考虑被告认罪。
法官下令被告在这宗廉署案件中被判的刑期其中六个月,与另一宗警方处理的案件同期执行。刘氏因该宗信贷诈骗案件被判入狱四十个月。
案情透露:刘于去年七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十四日期间,以假名「马先生」多次致电收数员吴兆基,并要求三十万元,使吴被警方控以刑事恐吓罪名能在日后的审讯中获判无罪。
刘虚假地向吴表示,他获得律政司一名高级人员的协助。
其后,刘给予吴一个在广州中国银行以梁爱诗名字开设的银行户口,并指示吴存入十五万元,但被吴拒绝。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吴被判刑事恐吓罪名成立及罚款三千元。
控方指出,有关案件引致中国内地自今年四月一日起推行新措施,要求市民在银行开户时必须提出身份证明。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丘健梅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