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诉税务局副局长涉嫌骗政府租屋津贴
2000年9月2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早上落案起诉税务局副局长单罗玉莲,指她申请「自行租屋津贴」时欺骗香港政府。其丈夫单鉴泉亦同时被廉署控以协助及教唆妻子触犯有关罪行。
单罗玉莲及土木工程署高级土木工程师单鉴泉,两人皆为五十三岁,被落案后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将于今日下午二时半到东区法院应讯。
案件首先由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于今年较早时展开调查。由于发现案件怀疑涉及《防止贿赂条例》罪行,廉署于今年八月参与调查。
经过双方联合调查后,今日正式起诉两名被告。
单罗玉莲被控以一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罪行,即身为香港政府代理人,使用载有虚假、有错误或欠妥善陈述的文件,意图欺骗香港政府。
涉嫌罪行发生于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当时单罗玉莲在税务局任职总评税主任。
控罪指她曾使用一份载有虚假陈述的「自行租屋津贴」申请表,即虚假声称香港和富道和富中心第七座 11 楼 A 室租用物业,并非其本人、及/或其家人或其配偶之家人所拥有。
有关陈述又声称她本人、其家人或其配偶的家人,在该租用物业均无财务利益。
单罗玉莲被指明知有关虚假陈述是意图用以误导香港政府的。
她涉嫌利用有关虚假陈述,获得共三十七个月的「自行租屋津贴」,合共三十三万五千六百五十元。
单鉴泉则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及促致其妻子触犯上述罪行。
单罗玉莲及土木工程署高级土木工程师单鉴泉,两人皆为五十三岁,被落案后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将于今日下午二时半到东区法院应讯。
案件首先由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于今年较早时展开调查。由于发现案件怀疑涉及《防止贿赂条例》罪行,廉署于今年八月参与调查。
经过双方联合调查后,今日正式起诉两名被告。
单罗玉莲被控以一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3) 条罪行,即身为香港政府代理人,使用载有虚假、有错误或欠妥善陈述的文件,意图欺骗香港政府。
涉嫌罪行发生于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当时单罗玉莲在税务局任职总评税主任。
控罪指她曾使用一份载有虚假陈述的「自行租屋津贴」申请表,即虚假声称香港和富道和富中心第七座 11 楼 A 室租用物业,并非其本人、及/或其家人或其配偶之家人所拥有。
有关陈述又声称她本人、其家人或其配偶的家人,在该租用物业均无财务利益。
单罗玉莲被指明知有关虚假陈述是意图用以误导香港政府的。
她涉嫌利用有关虚假陈述,获得共三十七个月的「自行租屋津贴」,合共三十三万五千六百五十元。
单鉴泉则被控一项协助、教唆、怂使及促致其妻子触犯上述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