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师行文员销毁办理假结婚文件阻廉署调查被判刑
2000年9月27日
一名律师行前高级法律文员,销毁怀疑有助办理内地人士假结婚的文件,今日 ( 星期三 ) 在区域法院被判须履行二百四十小时的社会服务。
郑德华,三十四岁,前受雇于刘铁汉律师行,较早时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法官彭伟昌下令被告余下一项串谋诈骗控罪记录在案。
案情透露:九五年至九六年期间,当时隶属水警的警员陈滨松与郑的下属林冠成接触,要求办理多张婚姻状况声明书。
林于九七年初离职后,郑曾大约十次亲自替陈安排有关声明书。
该等声明书其后提交予中国半官方机构「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申请人有意与声明书内提交的内地人士结婚。
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陈被廉署拘捕,怀疑他收受利益,安排一些未婚港人与内地人士办理假结婚,及协助多名非法入境者逾期在港居留。
九七年底至九八年初期间,陈通知郑他本人正受廉署调查,并要求郑销毁一切有关文件。郑恐怕自己会受廉署调查,同意陈的要求。郑未得律师的同意毁灭有关文件。
林,二十五岁,前律师行文员,已被廉署落案起诉,指他与陈串谋收受一百元至数百元不等,作为加快对陈递交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作公证的报酬。
林否认有关控罪,将于十月十三日在东区法院接受聆讯。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徐福亮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洁贤协助。
郑德华,三十四岁,前受雇于刘铁汉律师行,较早时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法官彭伟昌下令被告余下一项串谋诈骗控罪记录在案。
案情透露:九五年至九六年期间,当时隶属水警的警员陈滨松与郑的下属林冠成接触,要求办理多张婚姻状况声明书。
林于九七年初离职后,郑曾大约十次亲自替陈安排有关声明书。
该等声明书其后提交予中国半官方机构「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申请人有意与声明书内提交的内地人士结婚。
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陈被廉署拘捕,怀疑他收受利益,安排一些未婚港人与内地人士办理假结婚,及协助多名非法入境者逾期在港居留。
九七年底至九八年初期间,陈通知郑他本人正受廉署调查,并要求郑销毁一切有关文件。郑恐怕自己会受廉署调查,同意陈的要求。郑未得律师的同意毁灭有关文件。
林,二十五岁,前律师行文员,已被廉署落案起诉,指他与陈串谋收受一百元至数百元不等,作为加快对陈递交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作公证的报酬。
林否认有关控罪,将于十月十三日在东区法院接受聆讯。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徐福亮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洁贤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