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渠队管工伪造工作纪录欺诈政府入狱六个月

2000年11月3日

一名食物环境卫生署夜更吸渠队管工,串谋其他同事伪造工作纪录,意图欺诈政府,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北九龙法庭被判入狱六个月。

梁奕威,五十岁,较早时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控罪指梁于九八年六月一日至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期间,串谋吸渠队司机文世光、李有辉及张以光,虚假地表示吸渠工作已按照食物环境卫生署 ( 前市政总署 ) 的工作程序执行,意图欺诈香港政府。

裁判官郭启安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并非纯粹偷懒,而是破坏政府对他的信任,故须判处即时入狱。

法官续称,被告严重疏忽职守的行为,影响公众卫生。

案情透露:梁当时为市政总署其中一支吸渠队主管。在大部份夜更值勤时,他并没有执行职务,只是躲在前市政总署旺角洗衣街车房内「偷懒」。

梁更没有监督队员确保沟渠清理妥当,反而指使司机驾驶吸渠车在街上随便走动,并非驶到工作的地点,又指使他们将吸渠车注满水喉水。

司机然后将吸渠车驶往西九龙垃圾转运站倾倒水喉水,并在行车纪录簿上伪造纪录。梁其后在纪录簿上签署,证明纪录正确。

另一名食环署管工符松荣较早时承认一项相同罪名,案件将于下周一(十一月六日)宣判。

廉署去年收到前临时市政局转介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调查并无发现案中涉及贪污,但揭发有关吸渠队管工的诈骗行为。

大律师陈敏儿今日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丁家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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