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渠队管工伪造工作纪录欺诈政府入狱五个月

2000年11月6日

北九龙法院今日(星期一)再判处一名伪造工作纪录欺诈政府的夜更吸渠队管工入狱。

符松荣,四十一岁,现职食物环境卫生署,被判入狱五个月。

符较早时承认一项控罪,指其于九八年六月至去年一月期间串谋吸渠队司机黄民龙及罗沛霖,虚假地表示吸渠工作已按照食物环境卫生署 ( 前市政总署 ) 的工作程序执行,意图欺诈香港政府。

裁判官姚勳智表示,被告违反政府对他的信任。裁判官又指出,没有特别原因令法庭考虑不须判处即时监禁。

法庭拒绝接纳被告求情,指其只是依循部门的「文化」,裁判官更指被告身为吸渠队主管,带头率领下属犯案。

裁判官并指出,政府因为被告的行为所招致的经济损失,无可估计。

案情透露:符于案发时为市政总署其中一支吸渠队主管。在大部份夜更值勤时,他并没有执行职务,只是躲在前市政总署旺角洗衣街车房内「偷懒」。

符更没有监督队员确保沟渠清理妥当,反而指使司机驾驶吸渠车在街上随便走动,并非驶到工作的地点,又指使他们将吸渠车注满水喉水。

司机然后将吸渠车驶往西九龙垃圾转运站倾倒水喉水,并在行车纪录簿上伪造纪录。符其后在纪录簿上签署,证明纪录正确。

另外两名食环署管工较早时因相类罪名,分别被判入狱八个月及六个月。

廉署去年收到前临时市政局转介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调查并无发现案中涉及贪污,但揭发有关吸渠队管工的诈骗行为。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陈敏儿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丁家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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