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海鲜舫前部长及友人涉假信用卡案各判监一年

2000年11月16日

香港仔珍宝海鲜舫(「珍宝」)一名前部长及其友人,因串谋管有制造假信用卡的磁码转换器,今日(星期四)于东区法院各被判入狱十二个月。

两名被告曾利用有关仪器套取客人信用卡资料,并提供予犯罪集团制成假信用卡。集团其后在本地多间零售店行使该批假卡,令发卡银行损失合共四十二万五千七百元。

被告为黄良标,二十五岁;「珍宝」前部长;及李华,二十九岁,今日向裁判官简达仁承认控罪。他们被指于二○○○年四月至六月期间,与一名绰号「亚华」及其他人串谋管有一部用作制造假信用卡的磁码转换器。

黄受雇为「珍宝」部长前,两人因同任职另一间食肆而认识。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珍宝」员工曾收受贿赂,向犯罪集团提供顾客信用卡资料,遂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一名绰号「亚华」的人士于今年四月要求李华协助套取信用卡资料。

「亚华」并提议每套信用卡资料给与李五百元作报酬,并向李提供一部磁码转换机。

李将有关建议告知黄良标。黄当时为「珍宝」部长,负责处理信用卡签账。

黄同意参与有关勾当,并取走该部磁码转换器。

「亚华」其后接触黄,并教黄如何使用有关仪器套取信用卡资料。

黄于今年四月至六月期间,于「珍宝」套取约三十套信用卡资料。

一名怀疑为集团成员的男子其后向黄收回该部磁码转换器。自此,黄一直未能联络上「亚华」,亦从未收取协议的报酬。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员李慕娴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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