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八人涉嫌策划交通意外诈骗二百多万元保险金
2000年11月2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八名人士,怀疑他们曾蓄意安排多宗汽车意外,骗取合共二百四十万元汽车意外保险赔偿。
八名被告为:吴国华,三十九岁,汽车维修公司股东;郭荣华,四十七岁、余卫民,三十六岁、柯志明,四十一岁及连炳东,四十八岁,全部任职司机;聂伟光,三十二岁,汽车维修公司工人;黄兆鸿,三十五岁及陈永强,四十三岁,两人皆为商人。
八人将于 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新蒲岗法院 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公正行职员收受贿赂,以协助处理有诈骗成份的保险赔偿,遂展开调查。
廉署经深入调查,证实贪污指控并不成立,但揭发有关集团曾涉嫌安排多人蓄意制造汽车意外,向保险公司骗取赔偿。
调查并发现,在一九九六至去年期间,该集团涉嫌曾向十一间保险公司作出约二十八宗有诈骗成份的索偿申请,涉及金额合共二百四十万元。
廉署于今年一月采取行动,拘捕二十二名涉案人士,包括八名被告。
八名被告现被控以共十八项控罪,指他们串谋欺诈香港警务处人员,影响他们执行公职,并串谋欺诈多间保险公司,即不诚实地:
- 故意毁坏某些车辆;
- 向香港警务处讹称该等车辆发生意外;
- 就该些声称在意外中损毁的车辆作出虚假保险索偿申请;及
- 虚假地导致有关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余卫民另被控以一项以欺骗手段,促致银行纪录一笔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六元八角的记项,即虚假地表示于九九年二月九日在观塘启田道发生一宗意外,当中涉及由余驾驶的车辆。
被告全部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八名被告为:吴国华,三十九岁,汽车维修公司股东;郭荣华,四十七岁、余卫民,三十六岁、柯志明,四十一岁及连炳东,四十八岁,全部任职司机;聂伟光,三十二岁,汽车维修公司工人;黄兆鸿,三十五岁及陈永强,四十三岁,两人皆为商人。
八人将于 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新蒲岗法院 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公正行职员收受贿赂,以协助处理有诈骗成份的保险赔偿,遂展开调查。
廉署经深入调查,证实贪污指控并不成立,但揭发有关集团曾涉嫌安排多人蓄意制造汽车意外,向保险公司骗取赔偿。
调查并发现,在一九九六至去年期间,该集团涉嫌曾向十一间保险公司作出约二十八宗有诈骗成份的索偿申请,涉及金额合共二百四十万元。
廉署于今年一月采取行动,拘捕二十二名涉案人士,包括八名被告。
八名被告现被控以共十八项控罪,指他们串谋欺诈香港警务处人员,影响他们执行公职,并串谋欺诈多间保险公司,即不诚实地:
- 故意毁坏某些车辆;
- 向香港警务处讹称该等车辆发生意外;
- 就该些声称在意外中损毁的车辆作出虚假保险索偿申请;及
- 虚假地导致有关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余卫民另被控以一项以欺骗手段,促致银行纪录一笔一万一千九百九十六元八角的记项,即虚假地表示于九九年二月九日在观塘启田道发生一宗意外,当中涉及由余驾驶的车辆。
被告全部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