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广南」及附属公司董事被判入狱两年至六年
2000年12月6日
涉及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广南」)及附属公司巨额诈骗案的其中三名前公司董事,较早时被廉署分两案起诉,今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分别被判入狱两年至六年。
三名被告分别透过夸大集团收益及盗取公司款项,诈骗「广南」及其附属机构。
黄晓江,三十五岁,「广南」及其附属公司潮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前董事,被判入狱六年。
谢平,三十五岁,「广南」前副财务总监及「潮州」前董事,和另一名「潮州」前董事陈礼彬,三十八岁,分别被判囚四年及两年。
法官马永新判刑时称,被告参加的诈骗,以虚假的商业交易夸大集团盈利,行为实属腐败可耻,而有关计划最终必定失败。
法官并谴责被告蒙骗集团投资者、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人员,破坏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良好声誉。
法官表示接受被告并非案件主脑,而判刑已考虑他们认罪及无案底。
被告较早时分别于两宗案件中承认共九项控罪。
在首宗案件,黄晓江及谢平承认共六项串谋诈骗罪名。
他们被指曾串谋其他人士,夸大「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至九八年间两年半的经营溢利合共三亿四千六百万元,意图欺骗「广南」的成员及债权人。
有关控罪指其他涉嫌串谋的人士包括:集团前主席孙观、前董事岑庭标、杜南海、黄炳桐、梁镇泉、李小健、郑汉宏、前「广南」财务经理王红及柯涥。
被告所犯罪行致使「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年报发表的收益为二亿九千一百二十五万三千元、九七年为三亿六千八百零八万六千元,九八年上半年为一亿六千一百五十五万九千元。
黄晓江又被指透过虚假商业交易及盗用公款,诈骗「广南」当时的股东及日后可能成员股东的人士、投资者、债权人及核数师。
案情透露,黄曾串谋孙观、郑汉宏、杜南海、王红、邓国新、杨威、秦善学及其他人士,于九七年将集团款项以欺诈手法转移到多间离岸公司,诈骗「广南」约一亿六千五百万元。
案中另一名被告岑庭标、五十八岁,「广南」前董事,否认六项罪名,即三项串谋诈骗及三项串谋发表虚假的陈述。案件将于明日(星期四)在东区法院提堂。
在另一宗案件,黄晓江、谢平及陈礼彬承认共三项控罪。
案情透露:黄晓江、谢平及陈礼彬为「潮州」公司户口的认可签署人,他们曾透过诈骗手法,将四千六百三十八万元从「潮州」拨入现已停业的正达证券有限公司及卫达证券有限公司,作买卖股票之用。
案情并透露,为了掩饰盗用公款罪行,三人曾利用虚假付款纪录,声称「潮州」附属公司万事胜投资有限公司曾分别向多间公司购买鱼粮「白鱼粉」。
谢平亦被指曾伪造多份文件以证明有关的虚假商业交易。谢平当时为「潮州」财务总监。
控罪于九七年九月至九八年三月期间发生。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Charlotte Draycott 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张家宝及周国雄协助。
三名被告分别透过夸大集团收益及盗取公司款项,诈骗「广南」及其附属机构。
黄晓江,三十五岁,「广南」及其附属公司潮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前董事,被判入狱六年。
谢平,三十五岁,「广南」前副财务总监及「潮州」前董事,和另一名「潮州」前董事陈礼彬,三十八岁,分别被判囚四年及两年。
法官马永新判刑时称,被告参加的诈骗,以虚假的商业交易夸大集团盈利,行为实属腐败可耻,而有关计划最终必定失败。
法官并谴责被告蒙骗集团投资者、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人员,破坏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良好声誉。
法官表示接受被告并非案件主脑,而判刑已考虑他们认罪及无案底。
被告较早时分别于两宗案件中承认共九项控罪。
在首宗案件,黄晓江及谢平承认共六项串谋诈骗罪名。
他们被指曾串谋其他人士,夸大「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至九八年间两年半的经营溢利合共三亿四千六百万元,意图欺骗「广南」的成员及债权人。
有关控罪指其他涉嫌串谋的人士包括:集团前主席孙观、前董事岑庭标、杜南海、黄炳桐、梁镇泉、李小健、郑汉宏、前「广南」财务经理王红及柯涥。
被告所犯罪行致使「广南」及其附属公司于九六年年报发表的收益为二亿九千一百二十五万三千元、九七年为三亿六千八百零八万六千元,九八年上半年为一亿六千一百五十五万九千元。
黄晓江又被指透过虚假商业交易及盗用公款,诈骗「广南」当时的股东及日后可能成员股东的人士、投资者、债权人及核数师。
案情透露,黄曾串谋孙观、郑汉宏、杜南海、王红、邓国新、杨威、秦善学及其他人士,于九七年将集团款项以欺诈手法转移到多间离岸公司,诈骗「广南」约一亿六千五百万元。
案中另一名被告岑庭标、五十八岁,「广南」前董事,否认六项罪名,即三项串谋诈骗及三项串谋发表虚假的陈述。案件将于明日(星期四)在东区法院提堂。
在另一宗案件,黄晓江、谢平及陈礼彬承认共三项控罪。
案情透露:黄晓江、谢平及陈礼彬为「潮州」公司户口的认可签署人,他们曾透过诈骗手法,将四千六百三十八万元从「潮州」拨入现已停业的正达证券有限公司及卫达证券有限公司,作买卖股票之用。
案情并透露,为了掩饰盗用公款罪行,三人曾利用虚假付款纪录,声称「潮州」附属公司万事胜投资有限公司曾分别向多间公司购买鱼粮「白鱼粉」。
谢平亦被指曾伪造多份文件以证明有关的虚假商业交易。谢平当时为「潮州」财务总监。
控罪于九七年九月至九八年三月期间发生。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Charlotte Draycott 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张家宝及周国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