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九铁」前职员侵吞「八达通卡」收入被判即时入狱

2000年12月7日

两名九广铁路公司(下称「九铁」)前站务员,为乘客「八达通卡」增值及售卖铁路车票时,侵吞收益约共八万四千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被判入狱。

蔡惠民,三十六岁,及锺文若,三十九岁,今日承认共五项盗窃及串谋偷窃罪名,分别被判入狱九个月及四个月。

东区法院裁判官简达仁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而且违反雇主对他们的信任,故须判处即时入狱。

法官续称,判刑已考虑两名被告并无刑事纪录及认罪。

同案另外有两名「九铁」前站务员,即黄启兴,三十七岁及区庆良,三十六岁,被控共八项盗窃及造假帐罪名。两人否认控罪。裁判官简达仁将案押后至本年十二月廿八日预审。

案件最初由「九铁」管理层转介廉署调查,当中怀疑有人涉及贪污令盗窃活动得以进行。廉署其后调查揭发有关罪行。

案发时,蔡及锺均为九龙塘站的站务员。他们在售票处负责为乘客处理「八达通卡」增值服务的工作。

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至今年五月期间,他们在处理有关增值服务时,从联俊达有限公司(下称「联俊达」)盗取现金合共七万七千九百五十元。有关款项是增值服务的收益,属于「联俊达」的财产。

他们又与其他职员串谋,从自动售票机取出一些有问题的「九铁」车票,再转售给乘客,从中盗取约共六千元收益。

锺亦从「九铁」盗取三十五张地铁储值车票。

廉署人员郭威文今日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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