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铁」前职员盗「八达通」增值收益入狱半年

2001年1月4日

一名九广铁路公司(下称「九铁」)前站务员,为乘客「八达通卡」增值时侵吞收益共五万八千三百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东区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名,被裁判官简达仁判处入狱六个月。

裁判官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而且违反雇主对他的信任。

「九铁」管理层曾怀疑有人涉及贪污令盗窃活动得以进行,故将案件转介廉署调查。廉署其后揭发有关罪行,并于去年五月一项行动中拘捕十一名人士,包括被告黄启兴,三十七岁。

另外两名「九铁」前站务员因相类罪名,较早时已被法庭判处入狱。

案情透露:案发时,即九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至八月十三日期间,黄为九龙塘站的站务员,在售票处负责为乘客处理「八达通卡」增值服务。

他在处理有关工作时,透过干扰「八达通」系统,盗取现金合共五万八千三百元。

有关增值服务的收益是属于经营「八达通」系统的联俊达有限公司的财产。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赵天伟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郭威文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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