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铁」前职员盗「八达通」增值收益判监六个月

2001年1月11日

一名九广铁路公司(下称「九铁」)前站务员,为乘客「八达通卡」增值时侵吞收益共七万一千三百五十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东区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名,被判处入狱六个月。

裁判官简达仁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而且违反雇主对他的信任。

「九铁」管理层曾怀疑有人涉及贪污令盗窃活动得以进行,故将案件转介廉署调查。廉署其后揭发有关罪行,并于去年五月一项行动中拘捕十一名人士,包括案中三十六岁被告区庆良。

另外三名「九铁」前站务员因相类罪名,较早时已分别被法庭判处入狱四个月至九个月。

案发时,即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十八日期间,区为九龙塘站的站务员,在售票处负责为乘客处理「八达通卡」增值服务。

他在处理有关工作时,透过干扰「八达通」系统,盗取现金合共七万一千三百五十元。

有关增值服务的收益是属于经营「八达通」系统的联俊达有限公司的财产。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郑辉诚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郭威文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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