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教唆控方证人出庭改供词入狱十六个月
2001年1月15日
一名无业男子替毒品案被告充当「中间人」,向一名控方证人提供十五万元,诱使证人在审讯中更改供词,今日(星期一)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郑家宝,二十七岁,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向法官戴和善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控罪指郑于去年十一月十日代表游向东向吴锡余提供十五万元,诱使打算指证游向东的吴更改其供词,使证供对游有利。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所犯罪行严重。
游较早时被廉署控以与毒品有关罪名,被命令于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出庭作初级侦讯。当时正在服刑的吴锡余预备就有关案件出任控方证人。
游于去年十一月初接触郑家宝,要求他游说吴在庭上不要如实作供。游并向郑表示,会给予吴十五万元作报酬,并会替其聘请律师就其刑期上诉。
游又答应郑若事成会给他五万元作报酬,并即时给他「首期」一千元。
郑于二○○○年十一月十日到监狱探访吴,告知他游的建议。吴当时未有作出任何反应。
游向东本人并没有遵守法庭命令于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出庭应讯。法庭已发出手令缉拿其归案。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刘少仪代表出庭,廉署人员叶兆明协助。
郑家宝,二十七岁,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向法官戴和善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控罪指郑于去年十一月十日代表游向东向吴锡余提供十五万元,诱使打算指证游向东的吴更改其供词,使证供对游有利。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所犯罪行严重。
游较早时被廉署控以与毒品有关罪名,被命令于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出庭作初级侦讯。当时正在服刑的吴锡余预备就有关案件出任控方证人。
游于去年十一月初接触郑家宝,要求他游说吴在庭上不要如实作供。游并向郑表示,会给予吴十五万元作报酬,并会替其聘请律师就其刑期上诉。
游又答应郑若事成会给他五万元作报酬,并即时给他「首期」一千元。
郑于二○○○年十一月十日到监狱探访吴,告知他游的建议。吴当时未有作出任何反应。
游向东本人并没有遵守法庭命令于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出庭应讯。法庭已发出手令缉拿其归案。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刘少仪代表出庭,廉署人员叶兆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