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广南」附属公司高层疑涉逾二亿元信用状诈骗
2001年1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向东区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一名涉嫌参与巨额信用状诈骗的广南 ( 集团 ) 有限公司(下称「广南」)附属公司的高层人员,怀疑她在等候审讯期间弃保潜逃。
法庭亦批准廉署申请,下令充公誉东国际有限公司 ( 下称「誉东」 ) 副总经理邓维娜的二十五万元现金保释金。邓的担保人将被传召到法庭,就充公其提供二十五万人事担保进行聆讯。
邓,四十五岁,于去年十一月被控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有关涉嫌罪行于九六年十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间发生。
其中三项罪名指邓与其已故丈夫叶晓穗及其他人士串谋诈骗二十三间银行,并涉嫌不诚实地致使「广南」向该等银行申请及使用它们的信贷服务,并向有关银行提交虚假文件,涉及四十张信用状。
这些银行被指根据有关信用状发放共约二亿六千七百五十七万九百七十元。
在有关款项中,约三千五百万元仍未偿还予该等银行。
余下一项控罪指邓明知一笔三百二十二万二千八百一十四点二元的款项是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但仍处理该财产。
有关案件已押后至本年二月二十一日,以待转解原讼法庭。
邓获准以二十五万元现金及二十五万元人事担保外出,并须于本年一月十日向警方报到,但她并未如期到警署报到。
在另一宗案件,邓亦与郑瑞华,四十六岁,创志国际有限公司 ( 下称「创志」 ) 副总经理及赵海燕,三十岁,创志文员,同被控五项串谋诈骗罪名。有关控罪与类似的信用状诈骗有关,涉及共约八千五百万元。
案件定于本年三月五日在原讼法庭开审、邓获准以二十万元现金二十万元人事担保外出。预审定于本年二月十五日进行。
任何人士如获悉邓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她,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法庭亦批准廉署申请,下令充公誉东国际有限公司 ( 下称「誉东」 ) 副总经理邓维娜的二十五万元现金保释金。邓的担保人将被传召到法庭,就充公其提供二十五万人事担保进行聆讯。
邓,四十五岁,于去年十一月被控共四项串谋诈骗罪名。有关涉嫌罪行于九六年十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间发生。
其中三项罪名指邓与其已故丈夫叶晓穗及其他人士串谋诈骗二十三间银行,并涉嫌不诚实地致使「广南」向该等银行申请及使用它们的信贷服务,并向有关银行提交虚假文件,涉及四十张信用状。
这些银行被指根据有关信用状发放共约二亿六千七百五十七万九百七十元。
在有关款项中,约三千五百万元仍未偿还予该等银行。
余下一项控罪指邓明知一笔三百二十二万二千八百一十四点二元的款项是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但仍处理该财产。
有关案件已押后至本年二月二十一日,以待转解原讼法庭。
邓获准以二十五万元现金及二十五万元人事担保外出,并须于本年一月十日向警方报到,但她并未如期到警署报到。
在另一宗案件,邓亦与郑瑞华,四十六岁,创志国际有限公司 ( 下称「创志」 ) 副总经理及赵海燕,三十岁,创志文员,同被控五项串谋诈骗罪名。有关控罪与类似的信用状诈骗有关,涉及共约八千五百万元。
案件定于本年三月五日在原讼法庭开审、邓获准以二十万元现金二十万元人事担保外出。预审定于本年二月十五日进行。
任何人士如获悉邓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她,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