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员承认出售及拥有假冒「 PlayStation 」产品

2001年2月2日

一名香港海关人员,涉嫌在葵涌广场一间店铺出售及拥有假冒「 PlayStation 」商标的货品,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荃湾法院承认控罪。

海关关员陈锦强,三十三岁,今日在裁判官卫以宽裁定他须就控罪答辩时,承认四项共同罪名及另一项罪名。

案中另一被告为该光碟店「高达」东主蔡志昌,二十三岁,较早时承认该四项共同罪名。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 明日(二月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荃湾法院 宣判。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有盗版光碟店藉行贿手法,在海关进行巡查前获得「通风报讯」。调查发现有关罪行。

案情指出,陈及蔡在有关店铺出售及拥有假冒「 PlayStation 」商标的货品,包括出售两张储存卡及两个控制器,及管有一百三十三张储存卡及八十个控制器。

陈及蔡亦在未有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管有八十六盒程式储存盒带。

陈亦管有四十五张侵犯版权的唯读光碟复制品。

有关罪行于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去年三月二十二日期间发生。

陈及蔡分别获准以五千元及三千元现金保释外出,等候明日判刑。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马家颿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淑芬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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