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器材制造公司前总经理亏空一百四十八万元公款入狱二十个月
2001年2月19日
一名印刷器材制造公司前总经理,利用虚假单据偷窃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共一百四十 八万元,今日(星期一)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个月。
该等虚假单据显示一些空壳公司曾向被告任职的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顾问、人力和市场 推广等服务及货品,而实际上有关商业活动并不存在。
潘能秀,五十一岁,为凸版资讯(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凸版」)的前副董事及总经 理(会计),较早时承认七项盗窃及两项造假帐罪名。另一项造假帐及三项盗窃罪名获 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法官赖磬德于判刑时指出,被告所犯罪行严重,并违反雇主对其信任。
廉署在调查一宗贪污举报时揭发有关案件,投诉者指潘涉嫌向一些公司提供利益以换取 假单据。
「凸版」前身为凸版摩亚(香港)有限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制造印刷器材及买卖 电脑配件。
被告同时为伟联供应有限公司(下称「伟联」)和恒威保安印业有限公司(下称「恒 威」)的前董事,两间机构皆为凸版摩亚的附属公司。
案情透露:被告曾指使公司经理由「凸版」转付七十八万八千元到由他及妻子全资拥有 的加旭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加旭」)的户口,作为顾问服务费。但实际上,「加旭」 与「凸版」并无任何生意往来,亦从未向「伟联」提供任何服务。
潘又承认曾以琛威有限公司(下称「琛威」)名义伪造发票给「伟联」和「恒威」,要 求支付「琛威」共六十九万二千元的货物、顾问、市场推广及人手费用。该笔费用最后 直接转入「加旭」户口。
控罪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发生。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周达臣协助。
该等虚假单据显示一些空壳公司曾向被告任职的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顾问、人力和市场 推广等服务及货品,而实际上有关商业活动并不存在。
潘能秀,五十一岁,为凸版资讯(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凸版」)的前副董事及总经 理(会计),较早时承认七项盗窃及两项造假帐罪名。另一项造假帐及三项盗窃罪名获 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法官赖磬德于判刑时指出,被告所犯罪行严重,并违反雇主对其信任。
廉署在调查一宗贪污举报时揭发有关案件,投诉者指潘涉嫌向一些公司提供利益以换取 假单据。
「凸版」前身为凸版摩亚(香港)有限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制造印刷器材及买卖 电脑配件。
被告同时为伟联供应有限公司(下称「伟联」)和恒威保安印业有限公司(下称「恒 威」)的前董事,两间机构皆为凸版摩亚的附属公司。
案情透露:被告曾指使公司经理由「凸版」转付七十八万八千元到由他及妻子全资拥有 的加旭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加旭」)的户口,作为顾问服务费。但实际上,「加旭」 与「凸版」并无任何生意往来,亦从未向「伟联」提供任何服务。
潘又承认曾以琛威有限公司(下称「琛威」)名义伪造发票给「伟联」和「恒威」,要 求支付「琛威」共六十九万二千元的货物、顾问、市场推广及人手费用。该笔费用最后 直接转入「加旭」户口。
控罪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一九九七年七月发生。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周达臣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