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机构前雇员被控涉嫌诈骗雇员再培训局十六万元
2001年3月8日
一名雇员再培训局资助机构的前职员,涉嫌讹称其女友及母亲曾教授再培训课程,诈骗该局约共十六万元的津贴及导师费,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新蒲岗法院提堂。
姚世铠,三十二岁,圣公会圣匠堂社区中心(下称「圣匠堂中心」)前计划经理及新威文仪公司(下称「新威」)合伙人,与梁月明,二十九岁,自由写作人,被控共三十一项罪名。
圣公会圣匠堂社区中心接受雇员再培训局资助,举办再培训课程,而「新威」向「圣匠堂中心」出租电脑设备以举办有关课程。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三月二十七日,以待案件转解至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姚被控共二十二项罪名,其中七项指他向「圣匠堂中心」提交表格,虚假地表示其母梁洁妮应得共四万二千七百二十元的中文电脑入门导师费。
另外九项罪名指姚向「圣匠堂中心」呈交表格,虚假地显示其女友梁月明应得共六万三千一百元的导师费或就业转介费。
姚亦被指四次与李达成串谋诈骗「圣匠堂中心」,即不诚实地隐瞒姚在「新威」享有股份,及姚和李参与提供电脑系统及/或电脑课程给「圣匠堂中心」。
李达成案发时负责「圣匠堂中心」的运作及管理。
另一项控罪指姚与李串谋向「圣匠堂中心」虚假地表示梁洁妮为暑期学业辅导班的兼职统筹员,并应得共五万四千一百三十九元的报酬、薪金或佣金。
余下一项控罪指姚涉嫌伪造一张由中文大学发出的证书,意图让姚使用以诱使其他人接受它为真正文书。
梁月明被控九项罪名,指她涉嫌盗取「圣匠堂中心」合共六万三千一百元。
有关控罪涉嫌于九六年十二月至九九年八月期间发生。
姚及梁月明分别获准以现金六万元及三万元保释,并受命须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准离港。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彭应瑜代表出庭。
姚世铠,三十二岁,圣公会圣匠堂社区中心(下称「圣匠堂中心」)前计划经理及新威文仪公司(下称「新威」)合伙人,与梁月明,二十九岁,自由写作人,被控共三十一项罪名。
圣公会圣匠堂社区中心接受雇员再培训局资助,举办再培训课程,而「新威」向「圣匠堂中心」出租电脑设备以举办有关课程。
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三月二十七日,以待案件转解至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姚被控共二十二项罪名,其中七项指他向「圣匠堂中心」提交表格,虚假地表示其母梁洁妮应得共四万二千七百二十元的中文电脑入门导师费。
另外九项罪名指姚向「圣匠堂中心」呈交表格,虚假地显示其女友梁月明应得共六万三千一百元的导师费或就业转介费。
姚亦被指四次与李达成串谋诈骗「圣匠堂中心」,即不诚实地隐瞒姚在「新威」享有股份,及姚和李参与提供电脑系统及/或电脑课程给「圣匠堂中心」。
李达成案发时负责「圣匠堂中心」的运作及管理。
另一项控罪指姚与李串谋向「圣匠堂中心」虚假地表示梁洁妮为暑期学业辅导班的兼职统筹员,并应得共五万四千一百三十九元的报酬、薪金或佣金。
余下一项控罪指姚涉嫌伪造一张由中文大学发出的证书,意图让姚使用以诱使其他人接受它为真正文书。
梁月明被控九项罪名,指她涉嫌盗取「圣匠堂中心」合共六万三千一百元。
有关控罪涉嫌于九六年十二月至九九年八月期间发生。
姚及梁月明分别获准以现金六万元及三万元保释,并受命须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准离港。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彭应瑜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