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哥连臣角火葬场技工盗窃陪葬品罪成候判
2001年3月12日
前市政总署三名现职技工及一名前任技工,涉嫌在哥连臣角火葬场从棺木盗取陪葬品,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一)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四名被告为技工邵日享,五十岁;黄志森,三十七岁;李剑华,四十六岁;及前技工林志强,六十五岁,被裁定共十三项盗窃罪名成立。
法官彭伟昌将案件押后至二○○一年四月三日宣判。林获准以现金三千元保释,其余被告则各准以一万元现金保释。所有被告均不得离开香港。
案情透露:被告于九一年十一月至九九年十月期间,在火葬场从棺木盗取多件贵重物品及衣物,包括四只手表、一枚戒子、三对鞋、两副眼镜、一个金属扣、一柄棺木把手、一个中国乐器「二胡」、一套运动服、一件外套及一个腰包。
廉署于九九年接获前市政总署管理层转介投诉,指称有职员盗窃陪葬品,并怀疑案件涉及贪污,遂展开调查。
另一名被起诉的前市署技工林伯成,承认向上司提供利益及盗窃罪名,较早时被法庭判入狱三十个月。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陈雨舟代表出庭,廉署人员张倩儿协助。
四名被告为技工邵日享,五十岁;黄志森,三十七岁;李剑华,四十六岁;及前技工林志强,六十五岁,被裁定共十三项盗窃罪名成立。
法官彭伟昌将案件押后至二○○一年四月三日宣判。林获准以现金三千元保释,其余被告则各准以一万元现金保释。所有被告均不得离开香港。
案情透露:被告于九一年十一月至九九年十月期间,在火葬场从棺木盗取多件贵重物品及衣物,包括四只手表、一枚戒子、三对鞋、两副眼镜、一个金属扣、一柄棺木把手、一个中国乐器「二胡」、一套运动服、一件外套及一个腰包。
廉署于九九年接获前市政总署管理层转介投诉,指称有职员盗窃陪葬品,并怀疑案件涉及贪污,遂展开调查。
另一名被起诉的前市署技工林伯成,承认向上司提供利益及盗窃罪名,较早时被法庭判入狱三十个月。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陈雨舟代表出庭,廉署人员张倩儿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