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公司董事疑涉内地窗口公司信用状诈骗
2001年3月15日
新蒲岗法院今日(星期四)发出手令,通缉一名内地在港窗口公司的董事。该名公司董事因涉嫌涉及一宗一亿零二百万元信用状诈骗案而被廉政公署起诉。案件原定今日提堂,但其中一名被告李玉成未有依期出庭。
法庭亦批准廉署申请,下令充公李玉成二十万元保释金。
李玉成,五十七岁,至秀有限公司(「至秀」)董事,被控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至秀」为广东省三水市在港的窗口公司。
控罪指李于九七年六月至九八年十月期间串谋诈骗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省银行及金城银行,即使用伪造文件,向有关银行申请二十一张信用状贷款。
有关文件被指讹称「至秀」、汛力投资有限公司(「汛力」)、协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干坤发展有限公司(「干坤」)之间有商业交易,导致该等银行向有关公司发放合共一亿零二百万元信贷。
李及另外两名被告,即「至秀」财务总监俞为桐及「干坤」董事陈子良,原须于今日到庭应讯,但李未有出庭。
俞及陈的案件则押后至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以待控方预备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的文件。
另外三名涉及有关信用状诈骗案的人士较早时已弃保潜逃。
黎润泉,五十四岁,「至秀」另一董事及广东省三水市委常委,及其子黎宇航,二十七岁,「汛力」董事,被控以共五项串谋诈骗罪名。今年初,两人均无如期出庭应讯。
另一名「汛力」董事陈维林,三十八岁,较早时被捕后获准保释候查,但其后并无如期于去年十月五日到廉署报到。
廉署较早时提出申请,并已获法庭发出手令缉拿黎氏父子及陈,并充公有关人士的现金及人事保释金合共四百万元。
任何人士如获悉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各被通缉的人士,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法庭亦批准廉署申请,下令充公李玉成二十万元保释金。
李玉成,五十七岁,至秀有限公司(「至秀」)董事,被控三项串谋诈骗罪名。「至秀」为广东省三水市在港的窗口公司。
控罪指李于九七年六月至九八年十月期间串谋诈骗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省银行及金城银行,即使用伪造文件,向有关银行申请二十一张信用状贷款。
有关文件被指讹称「至秀」、汛力投资有限公司(「汛力」)、协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干坤发展有限公司(「干坤」)之间有商业交易,导致该等银行向有关公司发放合共一亿零二百万元信贷。
李及另外两名被告,即「至秀」财务总监俞为桐及「干坤」董事陈子良,原须于今日到庭应讯,但李未有出庭。
俞及陈的案件则押后至二○○一年四月二十日,以待控方预备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的文件。
另外三名涉及有关信用状诈骗案的人士较早时已弃保潜逃。
黎润泉,五十四岁,「至秀」另一董事及广东省三水市委常委,及其子黎宇航,二十七岁,「汛力」董事,被控以共五项串谋诈骗罪名。今年初,两人均无如期出庭应讯。
另一名「汛力」董事陈维林,三十八岁,较早时被捕后获准保释候查,但其后并无如期于去年十月五日到廉署报到。
廉署较早时提出申请,并已获法庭发出手令缉拿黎氏父子及陈,并充公有关人士的现金及人事保释金合共四百万元。
任何人士如获悉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各被通缉的人士,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