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窗口公司附属机构高级职员涉嫌诈骗被廉署起诉

2001年3月15日

三名天津市政府窗口公司附属机构的高级职员,涉嫌以虚假文件申领运输支出,诈骗雇主一百一十多万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今日(星期四)在东区法院提堂。

余国良,四十七岁,建益船务有限公司(下称「建益」)副总经理;陈燕楷,五十一岁;「建益」助理总经理;及陈绮玲,四十一岁,「建益」财务经理,被控一项串谋伪造帐目罪名。余另被控一项盗窃罪名。

「建益」为津联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津联」)的附属机构。「津联」是天津市政府在港的窗口公司。

「津联」主要业务是出租货柜予母公司天海集团(下称「天海」)。「天海」为一间国营企业。

三名被告今日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四月六日提堂,以待转解区域法院。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余、陈燕楷及陈绮玲串谋使用虚假文件诈骗其雇主。调查揭发有关的串谋伪造帐目及盗窃罪行。

控罪指余、陈燕楷及陈绮玲串谋「津联」总经理兼董事张学刚,伪造「津联」及「建益」的付款传票及证明文件,虚假地显示曾招致运输支出。

余亦涉嫌盗窃国华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欠「建益」一笔为数一万七千五百七十元的债项。

有关涉嫌罪行于九九年三月九日至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发生。

三名被告每人获准以三万元现金保释外出。三人不准离开香港、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每星期向警方报到两次。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李绍辉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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