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地盘短桩案钻桩工程公司管工判囚二十一个月
2001年3月20日
一名钻桩工程公司职员,涉嫌与东涌三十区第一期房屋署地盘「短桩」有关,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
东涌三十区第一及第三期兴建共七座公屋及「居者有其屋」屋苑,合共三千六百七十七个住宅单位。
新昌(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新昌」)高级机械操作管工陈胜,五十四岁,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房署罪名。
控罪指被告串谋「新昌」项目工程师杨颂礼及其他人,没有按照指示的地基深度在东涌三十区第一期地基工程建造某些大口径桩柱。控罪发生于九七年九月至九八年七月期间。
被告透过律师求情时,表示将为廉署的调查提供协助,并在有需要时出庭为控方作证。
案情透露,被告与其他涉案人士曾讹称某些大口径桩柱已钻进指定深度,并致使房署支付没有按照指示建造的工程费用。
案情又透露:被告曾于钻凿岩石层时遇上困难,未能将桩柱钻进指定地基深度。其后,被告与杨颂礼商议如何解决有关问题。最后,被告将量度尺剪短,向房署隐瞒实际钻桩深度,欺骗房署。
第一期地基工程的八十四支桩柱中,有三十四支的深度未及指定标准,其中七支比向房署报称的深度短一点零四米至一点九九米。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房署人员涉嫌收受贿赂,以隐瞒有关工程偷工减料。调查至今并没有发现有房署人员涉及贪污。
另一名涉案的「新昌」高级机械操作管工杨永强较早时亦被起诉,并将于今年五月审讯。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Walter Lau 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陈国湛协助。
东涌三十区第一及第三期兴建共七座公屋及「居者有其屋」屋苑,合共三千六百七十七个住宅单位。
新昌(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新昌」)高级机械操作管工陈胜,五十四岁,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房署罪名。
控罪指被告串谋「新昌」项目工程师杨颂礼及其他人,没有按照指示的地基深度在东涌三十区第一期地基工程建造某些大口径桩柱。控罪发生于九七年九月至九八年七月期间。
被告透过律师求情时,表示将为廉署的调查提供协助,并在有需要时出庭为控方作证。
案情透露,被告与其他涉案人士曾讹称某些大口径桩柱已钻进指定深度,并致使房署支付没有按照指示建造的工程费用。
案情又透露:被告曾于钻凿岩石层时遇上困难,未能将桩柱钻进指定地基深度。其后,被告与杨颂礼商议如何解决有关问题。最后,被告将量度尺剪短,向房署隐瞒实际钻桩深度,欺骗房署。
第一期地基工程的八十四支桩柱中,有三十四支的深度未及指定标准,其中七支比向房署报称的深度短一点零四米至一点九九米。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房署人员涉嫌收受贿赂,以隐瞒有关工程偷工减料。调查至今并没有发现有房署人员涉及贪污。
另一名涉案的「新昌」高级机械操作管工杨永强较早时亦被起诉,并将于今年五月审讯。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Walter Lau 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陈国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