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盗棺案」审结最后一名前市署技工今判监十个月

2001年4月24日

哥连臣角火葬场「盗棺案」较早时已在法庭审结,先后有四名前任及现任市政总署职员 被判入狱。余下一名被告技工邵日享今日(星期二)被区域法院法官彭伟昌判入狱十个 月。

邵,五十一岁,较早时被裁定六项盗窃罪名成立,控罪指其于九一年十一月至九九年十 月期间,在火葬场从棺木盗取多件物品,包括一对鞋、一副眼镜、一个金属扣、一柄棺 木把手、一个中国乐器「二胡」及一套运动服。

廉署于九九年接获当时的市政总署管理层转介投诉,指称有职员盗窃陪葬品,并怀疑案 件涉及贪污,遂展开调查。

一名前技工林伯成去年承认向上司提供利益以隐瞒其盗窃行为,被法庭判入狱三十个 月。

同案中另外两名技工黄志森及李剑华,于本月较早时分别被判监十八个月及九个月,而 前技工林志强则被判入狱九个月。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陈雨舟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马顺发及张倩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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