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人疑涉「中电」保安工程合约贿赂案
2001年5月1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落案起诉一名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前雇员、一名承建商及一名地盘主管,怀疑他们行贿受贿共一百三十万元,事件涉及「中电」批出的保安工程合约。
张少基,三十三岁,「中电」前高级技术员;谢浩然,三十七岁,及张超锦,三十岁,分别为荣高工程公司(「荣高」)东主及地盘主管,被控共十二项罪名,将于 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九龙法院 提堂。
「荣高」获「中电」批出多份合约总值约三百六十万元,在「中电」多个客户服务中心及地盘供应、安装和维修闭路电视保安系统。
廉署曾收到「中电」管理层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中电」在廉署调查有关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于去年在行动中拘捕了六名人士,包括案中三名被告。
其中两项控罪指张少基与谢串谋,使张少基接受谢提供的利益,即「中电」判予「荣高」的所有保安工程的合约价值的百分之十,作为张少基在促进、签立或促致有关合约上给予协助。有关涉嫌利益约达九万七千元。
另外两项控罪指张少基接受谢提供共六十九万元,作为张少基就「荣高」在多个「中电」地盘替「中电」进行的保安系统安装工程中不作出适当的监督。
张少基亦涉嫌以相同理由与谢串谋,使张少基收受谢提供四万元。
谢涉嫌以相同理由向张少基提供共五十五万元。
张少基及谢共同被控三项罪名,指两人串谋诈骗「中电」,即向「中电」讹称「荣高」已按「中电」订明的规格令人满意地完成在踏石角发电厂货仓、将军澳电站及北河街收费站进行的所有工程,不诚实地致使「中电」向「荣高」支付共一百二十四万九千六百五十六元的款项。
另外两项控罪指三名被告串谋诈骗「中电」,即向「中电」讹称「荣高」已令人满意地完成在十八个「中电」地盘进行的所有闭路电视系统工程及在八个「中电」地盘进行的所有防盗警钟系统工程,不诚实地致使「中电」向「荣高」支付共二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二十五元的款项。
余下一项控罪指张超锦及谢涉嫌使用虚假的发票、现金单据及收据,意图诱使「中电」保安部主管接受它们为真本,以致对「中电」不利。
有关涉嫌控罪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年五月十七日期间发生。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张少基,三十三岁,「中电」前高级技术员;谢浩然,三十七岁,及张超锦,三十岁,分别为荣高工程公司(「荣高」)东主及地盘主管,被控共十二项罪名,将于 明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九龙法院 提堂。
「荣高」获「中电」批出多份合约总值约三百六十万元,在「中电」多个客户服务中心及地盘供应、安装和维修闭路电视保安系统。
廉署曾收到「中电」管理层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中电」在廉署调查有关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于去年在行动中拘捕了六名人士,包括案中三名被告。
其中两项控罪指张少基与谢串谋,使张少基接受谢提供的利益,即「中电」判予「荣高」的所有保安工程的合约价值的百分之十,作为张少基在促进、签立或促致有关合约上给予协助。有关涉嫌利益约达九万七千元。
另外两项控罪指张少基接受谢提供共六十九万元,作为张少基就「荣高」在多个「中电」地盘替「中电」进行的保安系统安装工程中不作出适当的监督。
张少基亦涉嫌以相同理由与谢串谋,使张少基收受谢提供四万元。
谢涉嫌以相同理由向张少基提供共五十五万元。
张少基及谢共同被控三项罪名,指两人串谋诈骗「中电」,即向「中电」讹称「荣高」已按「中电」订明的规格令人满意地完成在踏石角发电厂货仓、将军澳电站及北河街收费站进行的所有工程,不诚实地致使「中电」向「荣高」支付共一百二十四万九千六百五十六元的款项。
另外两项控罪指三名被告串谋诈骗「中电」,即向「中电」讹称「荣高」已令人满意地完成在十八个「中电」地盘进行的所有闭路电视系统工程及在八个「中电」地盘进行的所有防盗警钟系统工程,不诚实地致使「中电」向「荣高」支付共二百八十六万一千二百二十五元的款项。
余下一项控罪指张超锦及谢涉嫌使用虚假的发票、现金单据及收据,意图诱使「中电」保安部主管接受它们为真本,以致对「中电」不利。
有关涉嫌控罪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年五月十七日期间发生。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