髹漆工人讹称内地遇交通意外脑部受伤骗保险费入狱两年
2001年5月28日
一名髹漆工人利用伪造文件,讹称曾在福建省石狮市因交通意外而脑部受伤,向保险公司申索保险赔偿,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一)在东区法院被判入狱两年。
郭少辉,三十八岁,今日被裁判官麦理庭裁定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控罪于九七年一月十五日发生。
有关虚假文件包括医生证明,医院收据,出院纪录,及加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加怡」)和宏利保险有限公司(「宏利」)的意外及住院赔偿申索书。
廉署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有关案件。
廉署发言人称:「透过有关检察院安排,两名内地证人得以来港为控方出庭作证。」
裁判官今日表示,来港作供的两名福建省石狮市医院职员,证供可靠诚实。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保险经纪涉嫌受贿,容许投保人以伪造文件申领赔偿,遂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案件涉及诈骗。
案情透露:郭少辉于九七年一月十五日分别向「加怡」及「宏利」申请意外和住院赔偿,讹称自己于九六年十一月六日,在福建省石狮市遭遇交通意外。
他又假称意外后曾接受石狮市医院一名医生诊理,并由九六年十一月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间,因脑部受伤在该院留医。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并没有在内地遭遇交通意外,亦没有因此而住院,而他提交的证明文件其实是伪造,有关签名及印章亦为伪冒。
其中一间保险公司拒绝向被告发放保险赔偿,而另一间保险公司其后发放二万六千五百五十七元予被告。
案件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梁仲斌协助。
郭少辉,三十八岁,今日被裁判官麦理庭裁定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控罪于九七年一月十五日发生。
有关虚假文件包括医生证明,医院收据,出院纪录,及加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加怡」)和宏利保险有限公司(「宏利」)的意外及住院赔偿申索书。
廉署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协助调查有关案件。
廉署发言人称:「透过有关检察院安排,两名内地证人得以来港为控方出庭作证。」
裁判官今日表示,来港作供的两名福建省石狮市医院职员,证供可靠诚实。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保险经纪涉嫌受贿,容许投保人以伪造文件申领赔偿,遂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案件涉及诈骗。
案情透露:郭少辉于九七年一月十五日分别向「加怡」及「宏利」申请意外和住院赔偿,讹称自己于九六年十一月六日,在福建省石狮市遭遇交通意外。
他又假称意外后曾接受石狮市医院一名医生诊理,并由九六年十一月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间,因脑部受伤在该院留医。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并没有在内地遭遇交通意外,亦没有因此而住院,而他提交的证明文件其实是伪造,有关签名及印章亦为伪冒。
其中一间保险公司拒绝向被告发放保险赔偿,而另一间保险公司其后发放二万六千五百五十七元予被告。
案件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梁仲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