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卡拉 OK 」职员承认以微型磁码转换机为假卡集团犯案押后判
2001年5月30日
两名「卡拉 OK 」前侍应,涉嫌收受犯罪集团提供报酬,利用一个微型磁码转换机,协助集团套取信用卡资料以制造假卡,较早时被廉署拘捕。该两名被告今日(星期三)在新蒲岗法院承认控罪。
该部磁码转换机体积如火柴盒大小,只有 13/4 吋×'d7 11/2 吋×'d7 1 吋,是廉署历来行动中检获最小型的一部套取信用卡资料的仪器,可储存约七十套信用卡资料。
被告陈廸康及李永富,皆为二十一岁,曾受雇于尖沙咀美丽华商场的加州红「卡拉 OK 」(「加州红」),今日承认一项罪名。控罪指他们于今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三月二十八日期间,与一名叫「亚华」的男子及其他人士,串谋管有一部用以制造假信用卡的磁码转换机。
裁判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今年六月十三日宣判,以待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并将两人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今年一月,一名叫「亚华」的男子要求当时已离职「加州红」的陈廸康协助套取信用卡资料。
「亚华」答应陈每套取一张普通卡及金卡的资料,可分别获得五百元及八百元作报酬。
陈于是找当时仍在「加州红」任职侍应的李永富,要求李协助,并给予李一部微型磁码转换机,作套取顾客信用卡资料之用。
李于今年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期间,于「加州红」套取合共十二套顾客信用卡资料,并将该部磁码转换机透过陈交还「亚华」。
「亚华」其后给予陈一万元报酬,陈将当中二千元分给李,六千元则当作李清还欠下的赌债。
在李套取的十二套资料中,有关犯罪集团利用其中六套制造假信用卡,并在本地零售店铺行使,导致本港四间发卡银行损失共七万一千二百七十四元。
廉署人员于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拘捕两名被告,并在陈的寓所中检获有关磁码转换机。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员刑志达代表控方出庭。
该部磁码转换机体积如火柴盒大小,只有 13/4 吋×'d7 11/2 吋×'d7 1 吋,是廉署历来行动中检获最小型的一部套取信用卡资料的仪器,可储存约七十套信用卡资料。
被告陈廸康及李永富,皆为二十一岁,曾受雇于尖沙咀美丽华商场的加州红「卡拉 OK 」(「加州红」),今日承认一项罪名。控罪指他们于今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三月二十八日期间,与一名叫「亚华」的男子及其他人士,串谋管有一部用以制造假信用卡的磁码转换机。
裁判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今年六月十三日宣判,以待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并将两人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今年一月,一名叫「亚华」的男子要求当时已离职「加州红」的陈廸康协助套取信用卡资料。
「亚华」答应陈每套取一张普通卡及金卡的资料,可分别获得五百元及八百元作报酬。
陈于是找当时仍在「加州红」任职侍应的李永富,要求李协助,并给予李一部微型磁码转换机,作套取顾客信用卡资料之用。
李于今年二月十六日至十九日期间,于「加州红」套取合共十二套顾客信用卡资料,并将该部磁码转换机透过陈交还「亚华」。
「亚华」其后给予陈一万元报酬,陈将当中二千元分给李,六千元则当作李清还欠下的赌债。
在李套取的十二套资料中,有关犯罪集团利用其中六套制造假信用卡,并在本地零售店铺行使,导致本港四间发卡银行损失共七万一千二百七十四元。
廉署人员于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拘捕两名被告,并在陈的寓所中检获有关磁码转换机。
案件今日由廉署人员刑志达代表控方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