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上市公司前经理涉嫌收受二百二十六万元非法回佣

2001年6月11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落案起诉上市公司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永义」)前项目经理,怀疑他替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投资物业时,收受二百二十六万元贿款。

邹作明,四十五岁,被控以四项贪污罪名,获廉署准以保释,于 星期三(六月十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北九龙法院提堂 。

有关控罪指邹受雇于「永义」时,涉嫌于九六年十二月四日至九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期间,分别四次收受黄玉蝉及吴启明合共二百二十六万元贿款。

黄玉蝉及吴启明分别为中信物业行及创兴集团的地产代理。

邹涉嫌收受有关贿款,作为推荐黄及吴处理「永义」及其属下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即卓益发展有限公司及利怡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多项位于旺角区的物业作重建之用的报酬。

「永义」于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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