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调查贪污案发现两斜坡巩固工程不合规格共拘十人

2001年6月12日

廉政公署正调查一宗怀疑贪污案件,涉及九龙两个未符合规格的斜坡巩固工程,昨日(星期一)拘捕十人,包括三名路政署职员。

廉署较早时收到市民投诉,指称该两项计划的总承建商涉嫌使用未符规格的钢筋或行内称为「泥钉」,并怀疑有路政署人员涉及贪污包庇有关工程。

该两个计划所涉及的斜坡分别位于黄大仙平定道及飞鹅山扎山道。

廉署昨日展开代号「宫殿」的行动,拘捕了路政署一名工程督察及两名二级监工,及总承建商的两名前地盘代理。

获分判有关工程的建筑公司一名董事及三名员工,及一名获该建筑公司再分判的工程公司东主,亦在行动中被拘捕。

该名总承建商获路政署批出两份总值约二百万元的斜坡巩固合约。

根据合约,为巩固有关斜坡,承建商须在斜坡上钻孔至指定深度,并将须达到指定长度及直径的「泥钉」打入钻孔,然后将水泥浆灌入钻孔内。

路政署人员须在地盘监察整个斜坡巩固程序,并在他们的地盘日记表上作出详细纪录,尤其关于钻孔的深度及「泥钉」的长度,以确保工程符合规格。

在廉署展开调查之前,路政署曾进行突击巡查,已发现承建商在平定道的斜坡巩固工程使用未符规格的「泥钉」。

路政署发现两支已打入钻孔的「泥钉」长度只有五米,而非规格所需的十米。

此外,在五十五个钻孔中,其中五十二个的深度亦只有规格所需的一半深度,即五米。

该名总承建商其后在该斜坡上进行补救工程以达到路政署的要求。

廉署调查发现,被捕的工程督察及其中一名二级监工负责监察平定道的工程,在那些未符规格的「泥钉」打入钻孔的工程进行时,他们并无在场监管施工,亦未有就钻孔作适当的纪录。

廉署今年三月收到贪污投诉后,随即要求路政署就飞鹅山的斜坡巩固工程进行检查。

路政署发现其中一支打入钻孔的「泥钉」只有四点九米,而非规格所需的九米。

路政署其后经过评估,评定有关斜坡并无构成即时危险。

廉署调查亦显示,被捕的三名路政署职员涉嫌签核有关飞鹅山斜坡巩固工程的纪录,以显示所有打入钻孔的「泥钉」均符合规格所需的长度。

廉署在调查期间获得路政署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会继续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有路政署人员涉嫌贪污,包庇未符规格的斜坡巩固工程。

被捕人士将于今晚稍后获准保释外出。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