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文员亏空大厦法团三十八万元囚十五个月

2001年6月15日

葵涌一座工业大厦业主立案法团一名前任会计文员,涉嫌于受聘期间亏空逾三十八万七千元,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邓洁贞,五十三岁,华发工业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前会计文员,被控共九项样本控罪。

法官彭伟昌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破坏了雇主对她的信任,故须判处即时入狱。

法官续称,判刑已考虑被告的认罪及无刑事纪录。

廉署曾收到贪污举报,指称一名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前文员利用虚假文件亏空款项。经调查后揭发有关案件。

华发工业大厦由业主立案法团管理。租户可向大厦以小时计算租用停车场车位,而租户须向收银处支付泊车费。

案发时,邓被业主立案法团受雇为会计文员,并负责将泊车费存入法团指定的银行户口。

邓于九九年十二月辞职后,继任的会计文员发现账目出现问题。

其后廉署调查发现,邓于九八年五月至九九年六月期间,盗取法团合共三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三元。

案件今日由政府律师何伟健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林胜源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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