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法团前主席索取印刷订单以批出楼宇管理合约判囚八个月
2001年6月29日
一名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向一名物业经理索取价值九千元的印刷订单,作为批出商业大厦管理合约的报酬,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东区法院被判入狱八个月。
程启超,五十二岁,华宝商业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及艺邦广告有限公司(「艺邦」)东主,较早时被裁定一项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艺邦」是一间印刷公司。
林仲科,三十八岁,韦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坚信」)物业管理经理,较早时承认向程提供利益,今日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十八个月。
案情透露:九九年一月六日,有关业主立案法团就华宝商业大厦的管理合约公开招标。
程邀请「韦坚信」就有关管理合约投标,并协助林准备有关标书。
程对林表示,身为该业主立案法团主席,他可以影响法团批出管理合约的决定,并向林索取印刷订单为报酬。
九九年一月二十日,林给予程一项印刷利是封及挥春总值九千元的订单,作为程协助林预备「韦坚信」标书,以竞投管理合约的报酬。程接受有关订单。
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程在多次法团会议上极力推荐「韦坚信」,但最后有关管理合约却批予另外一间公司。
林其后亦取消向程发出之订单。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谭德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梅达明协助。
程启超,五十二岁,华宝商业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及艺邦广告有限公司(「艺邦」)东主,较早时被裁定一项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艺邦」是一间印刷公司。
林仲科,三十八岁,韦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韦坚信」)物业管理经理,较早时承认向程提供利益,今日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十八个月。
案情透露:九九年一月六日,有关业主立案法团就华宝商业大厦的管理合约公开招标。
程邀请「韦坚信」就有关管理合约投标,并协助林准备有关标书。
程对林表示,身为该业主立案法团主席,他可以影响法团批出管理合约的决定,并向林索取印刷订单为报酬。
九九年一月二十日,林给予程一项印刷利是封及挥春总值九千元的订单,作为程协助林预备「韦坚信」标书,以竞投管理合约的报酬。程接受有关订单。
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程在多次法团会议上极力推荐「韦坚信」,但最后有关管理合约却批予另外一间公司。
林其后亦取消向程发出之订单。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谭德成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梅达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