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万元诈骗案疑犯由澳洲引渡回港接受廉署起诉
2001年7月22日
一名怀疑涉及一宗四百万港元诈骗案的前建筑事务所高级职员,早前在澳洲被当地的执法机构应廉政公署要求拘捕,今日(星期日)被引渡回港,并接受廉署检控。
陈耀明,五十八岁,潘氏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潘氏建筑」)前执行建筑师,于九九年四月在澳洲悉尼被澳洲联邦警队拘捕。
陈在案发时负责联络「潘氏建筑」的客户,并监管该公司两个分别在内地及台湾的别墅发展计划的设计工作。
陈涉嫌于九 三 年十二月至九四年二月期间伪造两张「潘氏建筑」的发票,不诚实地促致「潘氏建筑」两名客户分别开出一张三百万港元的支票及两张款项共十一万二千美元(约八十七万三千六百港元)的即期汇票,并兑现有关支票及即期汇票的款项。
该两名客户为「长城策略有限公司」及「馥记地产关系企业」。
陈将被控五项罪名,包括伪造账目、诈骗、伪造及在银行纪录内促致虚假记项,并于 明日(七月二十三日)早上在东区法院 提堂。
陈于九四年二月廉署展开调查一宗贪污投诉前已离港。
香港法院于九七年四月发出手令拘捕陈。
九九年十月,澳洲法院下令将陈移交香港的廉政公署。陈其后就有关法令提出上诉。
去年六月,陈撤回上诉,并向澳洲司法部长以人道及本身健康情况为由作出抗辩。
澳洲司法部长于本年一月签署移交手令,并勒令将陈由澳洲引渡回香港。
陈进一步向澳洲联邦法院提出申请,以复核澳洲司法部长的指令。
澳洲联邦法院于上月驳回陈的申请。
陈其后向澳洲司法部长作出陈述,要求重新考虑有关事件。
澳洲司法部长于上周四(七月十九日)维持有关判决,并勒令将陈由澳洲引渡回香港。
陈耀明,五十八岁,潘氏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潘氏建筑」)前执行建筑师,于九九年四月在澳洲悉尼被澳洲联邦警队拘捕。
陈在案发时负责联络「潘氏建筑」的客户,并监管该公司两个分别在内地及台湾的别墅发展计划的设计工作。
陈涉嫌于九 三 年十二月至九四年二月期间伪造两张「潘氏建筑」的发票,不诚实地促致「潘氏建筑」两名客户分别开出一张三百万港元的支票及两张款项共十一万二千美元(约八十七万三千六百港元)的即期汇票,并兑现有关支票及即期汇票的款项。
该两名客户为「长城策略有限公司」及「馥记地产关系企业」。
陈将被控五项罪名,包括伪造账目、诈骗、伪造及在银行纪录内促致虚假记项,并于 明日(七月二十三日)早上在东区法院 提堂。
陈于九四年二月廉署展开调查一宗贪污投诉前已离港。
香港法院于九七年四月发出手令拘捕陈。
九九年十月,澳洲法院下令将陈移交香港的廉政公署。陈其后就有关法令提出上诉。
去年六月,陈撤回上诉,并向澳洲司法部长以人道及本身健康情况为由作出抗辩。
澳洲司法部长于本年一月签署移交手令,并勒令将陈由澳洲引渡回香港。
陈进一步向澳洲联邦法院提出申请,以复核澳洲司法部长的指令。
澳洲联邦法院于上月驳回陈的申请。
陈其后向澳洲司法部长作出陈述,要求重新考虑有关事件。
澳洲司法部长于上周四(七月十九日)维持有关判决,并勒令将陈由澳洲引渡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