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人涉「新巴」假乘车证贪污案今提堂

2001年8月7日

廉政公署较早时侦破一个怀疑伪造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新巴」)家属乘车证的犯罪集团,怀疑案件涉及贪污。三十名被捕人士日前被落案起诉,并于今日(星期二)分案在东区法院提堂。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集团涉嫌出售伪造的「新巴」乘车证图利,每张售价视乎证件有效期限而定,介乎八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

在第一宗案件中,包括怀疑集团主脑及中间人的十二名被告共被控以十八项罪名,包括串谋伪造文书、欺诈、管有伪造文书及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有关罪行涉嫌于九八年八月至今年四月期间发生。

被告分别为:刘达辉,三十九岁;黄森松,三十七岁;李天有,四十六岁;文伟忠,三十岁;陈大伟,三十一岁;梁翠仪,二十九岁;梁汉荣,三十岁;励淑芬,二十四岁;陈志伟,三十一岁;刘伟浓,二十九岁;刘一樑,二十岁,及黄伟文,三十一岁。

裁判官麦理庭准各人暂时毋须答辩,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七日,以待转解区域法院。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外出。

控罪指刘达辉、黄森松及李天有与其他人串谋伪造「新巴」职员/家属乘车证。

黄森松、梁翠仪及刘一樑被指管有合共十张有关伪造乘车证;而 黄森松则另被控以一项向「新巴」司机黄德明提供一千元,作为黄向其提供一张家属乘车证的报酬。

除刘一樑外,其余被告各被指向「新巴」司机虚假地表示该等乘车证属真实,可让其免费乘坐「新巴」巴士。

另外,其余十八名被告于东区法院分案提堂。

被告为:黄德明,三十九岁;刘树基,二十八岁;余倩锦,二十八岁;锺励发,二十七岁;翁咏智,二十七岁;戴良腾,五十六岁;陈奕民,三十五岁;林玉影,五十二岁;陈金华,四十四岁;梁坚传,三十四岁;林爱华,三十岁;张玉美,五十六岁;梁志雄,三十四岁;黄志坚,三十三岁;吴若瑛,三十岁;文苑琪,二十一岁;孔淑冰,三十九岁,及王永成,三十岁。

除黄德明及王永成外,其余曾使用伪造乘车证的被告各承认一项欺诈罪名。他们各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一年,及罚款二千元至五千元。

王永成否认一项欺诈罪名,并将于十一月一日应讯。

「新巴」司机黄德明则否认一项串谋伪造「新巴」家属乘车证罪名,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二日审讯。

王永成及黄德明分别获准以现金担保外出。

案件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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