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三人疑涉电脑中央处理器贪污案贿款达五百万元

2001年8月2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一名「 Intel 」电脑中央处理器代理商前高级职员及两名贸易公司高级职员,怀疑他们买卖适用于「宽频」服务的电脑中央处理器时涉嫌行贿受贿共五百万港元。

余德光,三十七岁, Arrow / Components Agent Limited (「 Arrow 」)前营业经理;张章华,三十八岁,唐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唐阜」)营业经理,及洪惠婉,三十九岁,「唐阜」财务总监,被控其三十三项样本罪名,将于 本周五(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法院 提堂。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后就案件展开调查,并于去年十二月拘捕该三名被告。

调查显示张及洪定期透过余向供应商购买电脑中央处理器。

张及洪涉嫌向余支付相等于购货订单总值约百分之十的金钱作为贿款,以取得对方供应适用于「宽频」服务的「 Intel 」指定型号中央处理器。

其中十六项控罪指余从张及洪收受共三百六十一万七千九百零六点六港元及二十万九千八百八十四美元(约一百六十三万七千零九十五港元),作为售卖电脑中央处理器予「唐阜」的报酬。

另外十六项控罪指张及洪以相同理由向余提供有关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指三名被告串谋诈骗「 Arrow 」,即不诚实地:

- 促使「 Arrow 」以调低价钱向「唐阜」供应货品;

- 向「 Arrow 」隐瞒「唐阜」其实支付实际价钱;

- 提交只显示较低价而有误导性的订货单;及

- 取得及摊分实际价钱与调低后的价钱之差额。

有关涉嫌罪行于九九年十月一日至去年八月十五日期间发生。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本周五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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