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助理税务主任疑涉报税表欺诈案
2001年8月30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诉一名税务局助理税务主任,怀疑他使用伪造的税务局印鉴在报税表上盖印,以协助一些公司及人士避免因迟交报税表而被罚款或检控。
黄福强,五十岁,被控共三十五项罪名,将于 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法院 提堂。
廉署早前就数宗涉及税务的贪污个案展开调查,并于去年九月采取行动,拘捕三十二名人士,其中包括案中被告。
调查显示,黄涉嫌使用伪造的税务局官方印鉴,在有关公司及人士的报税表上盖印,以虚假证明有关报税表在限期前已呈交税务局。其实,有关报税表经已过期多月。
黄被控共三十五项罪名,包括十八项伪造、十四项使用虚假文书、一项欺诈、一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及一项串谋诈骗。
其中二十二项控罪指黄伪造税务局印章的盖印,并在一些公司及个人的报税表上盖印,意图证明税务局中央收信处在限期前已收到有关报税表。
另外六项控罪指黄伪造及使用一间公司及一名人士的报税表,意图诱使税务局的职员接受有关报税表为真本。
黄亦涉嫌伪造四封由三名纳税人写给税务局局长的信件。
黄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指他向税务局局长假称他是一名纳税人,并曾代该名纳税人递交其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
黄另被控两项与雇用证明书有关的罪名,即一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及一项串谋诈骗。
有关涉嫌罪行于九七年三月十五日至去年六月一日期间发生。
黄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此外,前助理评税主任李汉麟(四十岁)及二级税务督察黄伟基(二十九岁),因涉及税务贪污案分别被检控,其后被判罪名成立。李被判入狱四十个月,而黄则被判入狱十四个月。
黄福强,五十岁,被控共三十五项罪名,将于 明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法院 提堂。
廉署早前就数宗涉及税务的贪污个案展开调查,并于去年九月采取行动,拘捕三十二名人士,其中包括案中被告。
调查显示,黄涉嫌使用伪造的税务局官方印鉴,在有关公司及人士的报税表上盖印,以虚假证明有关报税表在限期前已呈交税务局。其实,有关报税表经已过期多月。
黄被控共三十五项罪名,包括十八项伪造、十四项使用虚假文书、一项欺诈、一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及一项串谋诈骗。
其中二十二项控罪指黄伪造税务局印章的盖印,并在一些公司及个人的报税表上盖印,意图证明税务局中央收信处在限期前已收到有关报税表。
另外六项控罪指黄伪造及使用一间公司及一名人士的报税表,意图诱使税务局的职员接受有关报税表为真本。
黄亦涉嫌伪造四封由三名纳税人写给税务局局长的信件。
黄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指他向税务局局长假称他是一名纳税人,并曾代该名纳税人递交其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
黄另被控两项与雇用证明书有关的罪名,即一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及一项串谋诈骗。
有关涉嫌罪行于九七年三月十五日至去年六月一日期间发生。
黄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此外,前助理评税主任李汉麟(四十岁)及二级税务督察黄伟基(二十九岁),因涉及税务贪污案分别被检控,其后被判罪名成立。李被判入狱四十个月,而黄则被判入狱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