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主任涉嫌索取利益今提堂
2001年9月7日
一名政务主任,涉嫌向两名投资顾问索取利益,作为提供资料的报酬,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东区法院提堂。
周介信,三十三岁,被控两项身为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
被告毋须答辩。裁判官麦理庭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八日再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周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罪指周在九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任职工商局助理局长期间,向投资顾问谭美奂及陈贯霞索取相等于她们由公司获得的百份之五十佣金,作为向她们提供一些他在任职工商局期间所取得或由于他任职工商局而取得的文件及资料,以协助她们销售投资产品及服务的报酬。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劳作圣代表出庭。
周介信,三十三岁,被控两项身为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
被告毋须答辩。裁判官麦理庭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八日再提堂,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周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罪指周在九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任职工商局助理局长期间,向投资顾问谭美奂及陈贯霞索取相等于她们由公司获得的百份之五十佣金,作为向她们提供一些他在任职工商局期间所取得或由于他任职工商局而取得的文件及资料,以协助她们销售投资产品及服务的报酬。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劳作圣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