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串谋夸大报价及收受回佣涉款三百万元被判入狱
2001年9月10日
两名公司董事及一名前经理于买卖制造塑胶原料机器时串谋夸大报价,并安排支付非法回佣,涉及款额逾三百万元,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三人今日(星期一)在区域法院同被判入狱。
关德光,四十二岁,建诚塑料有限公司(「建诚」)前合股人及技术经理,袁锡华,五十四岁及林健文,四十二岁,两人同为永佳工程公司(「永佳」)董事,被裁定合共六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暂委法官麦健涛判关入狱两年半,而袁及林则分别被判监两年及二十一个月。
案情透露:关于九四年三月至九八年六月期间受雇于「建诚」。
九六年七月,关又同时受聘于另一间塑胶公司伟来实业有关公司(「伟来」)为助理总经理,负责创立及管理「伟来」位于内地的塑胶原料工厂。关当时并无向「伟来」透露其受雇「建诚」一事。
关于九四年六月至九六年九月期间,先后六次推荐「建诚」及「伟来」向「永佳」购买制造塑胶原料机器。「永佳」由袁及林经营。
案情亦指出,「永佳」向该两间塑胶公司提供的报价被夸大超过五成,而三人亦同意关向「永佳」介绍生意可获回佣。
在案发期间,「建诚」及「伟来」分别向「永佳」发出总值共八百万零七千二百五十元的订单中,其中三百三十三万一千三百三十一元退予关作为回佣。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Peter Callagha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池俊平协助。
关德光,四十二岁,建诚塑料有限公司(「建诚」)前合股人及技术经理,袁锡华,五十四岁及林健文,四十二岁,两人同为永佳工程公司(「永佳」)董事,被裁定合共六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暂委法官麦健涛判关入狱两年半,而袁及林则分别被判监两年及二十一个月。
案情透露:关于九四年三月至九八年六月期间受雇于「建诚」。
九六年七月,关又同时受聘于另一间塑胶公司伟来实业有关公司(「伟来」)为助理总经理,负责创立及管理「伟来」位于内地的塑胶原料工厂。关当时并无向「伟来」透露其受雇「建诚」一事。
关于九四年六月至九六年九月期间,先后六次推荐「建诚」及「伟来」向「永佳」购买制造塑胶原料机器。「永佳」由袁及林经营。
案情亦指出,「永佳」向该两间塑胶公司提供的报价被夸大超过五成,而三人亦同意关向「永佳」介绍生意可获回佣。
在案发期间,「建诚」及「伟来」分别向「永佳」发出总值共八百万零七千二百五十元的订单中,其中三百三十三万一千三百三十一元退予关作为回佣。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Peter Callagha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池俊平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