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分判商前雇员在石荫邨重建计划「偷工减料」罪成候判

2001年9月13日

两名分判商前雇员,在房屋署荃湾石荫邨重建计划第二期安装不合规格的不钢钢板,较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文济华,四十九岁,雄丰工程有限公司(「雄丰」)前总经理;及郑德成,三十六岁,「雄丰」前助理采购经理,被判一项串谋诈骗总承建商「中国建筑工程公司」(「中国建筑」)的罪名成立。

法官麦健涛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八日判刑,以待两名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文及郑分别获准以一万五千元及一万元保释外出。

「雄丰」获「中国建筑」分判一份价值八十四万六千元的合约,在该重建计划中的商场的外墙上安装不钢钢板。

两名被告于九九年一月十五日至二月十日期间,不诚实地向「中国建筑」伪称,他们已按照工程合约在该商场的外墙上安装两毫米厚的不钢钢板。

「雄丰」其实安装了一点五毫米厚的钢板。

两名被告其后向总承建商提供虚假资料,令「雄丰」获发八十四万六千元的部分工程费用。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Andrew Raffell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麦畅颖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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