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侦破跨境「洗黑钱」集团疑涉银行职员贪污运作五年洗钱款额高达五百亿港元

2001年9月18日

廉政公署侦破一个庞大的跨境「洗黑钱」集团,并怀疑集团透过行贿以获得银行职员协助洗钱活动。廉署自上星期二展开行动后,先后拘捕了三十九人,包括多名怀疑集团成员及高级银行职员。

该集团涉嫌已经运作至少五年,并估计曾清洗共五百亿港元的犯罪收益。

廉署于一项代号「猫头鹰」的行动中,拘捕宝生银行的一名高级经理,一名经理及一名主任;一间本地找换店的五名股东及董事和九名找换店职员;五名涉嫌负责运送黑钱的「跑腿」及三名替集团在港处理有关存款的中间人。

另外十四名银行户口持有人亦怀疑有份协助「洗黑钱」活动而被拘捕。

行动中,廉署曾在边境截查一辆刚从内地进入香港的货车,及搜查有关找换店,并检获合共八百五十万港元现金。另外,廉署已获法庭颁令,将案中疑犯合共七千万元银行存款冻结。

调查期间,廉署获内地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供协助,而银行方面亦与廉署全面合作。

廉署较早时曾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名银行高级经理曾收受贿赂,协助「洗黑钱」活动。

调查发现,有关集团雇用多名「跑腿」每日将巨额现金从内地走私来港,款项包括人民币、港币及其他外币。

廉署相信集团在广东、福建及本港多处地方运作,并涉嫌每日从内地走私相等于五千万港元的现金来港。有关款项怀疑是内地商人逃税或有人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所得的收益。

调查又发现,涉案人士将非法收益以现金带入香港后,先将款项存入找换店在有关银行开设的户口,并将所有外币兑换为港元。

该找换店在集团成员指示下,将款项再转存至一批在同一银行开设的户口内,或将款项汇往外地。调查又显示,该等户口是由个别人士或公司持有,而部分更是由集团控制。

被捕的高级银行经理涉嫌曾收受找换店提供的贿款及免费内地旅游,替集团以转账存款方式,掩饰巨额的现金存款,避免令银行怀疑。

其余的被捕银行职员亦怀疑曾经接受贿赂,协助「洗黑钱」活动。

被捕人士暂获准以保释。廉署仍然继续调查有关贪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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