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前银行经理及会计涉收「劳力士」及现金协助批出信贷今提堂
2001年9月19日
道亨银行一名前经理及一名前会计主任,涉嫌收受「劳力士」手表及现金,替一名公司主席取得银行信贷服务,被廉署落案起诉,并于今(星期三)早在东区法院提堂。
被告为郭伟烈,三十七岁,及廖倩仪,三十一岁,分别为道亨银行前公司银行服务部署理经理及前会计主任。
郭被控以两项贪污罪名,控罪指其收受欧江国际有限公司(「欧江」)的何纪椿提供的一只「劳力士」手表及三万元现金,作为协助「欧江」从道亨银行取得信贷服务的报酬。
廖被控以一项罪名,即因为相同理由收受何一只女装「劳力士」手表。
有关控罪涉嫌于九四年一月十日至五月二日期间发生。
裁判官麦理庭准被告暂时毋须答辩,并将案件押后至十月十七日,以待转解区域法院。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三万元保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朱美宝代表出庭。
被告为郭伟烈,三十七岁,及廖倩仪,三十一岁,分别为道亨银行前公司银行服务部署理经理及前会计主任。
郭被控以两项贪污罪名,控罪指其收受欧江国际有限公司(「欧江」)的何纪椿提供的一只「劳力士」手表及三万元现金,作为协助「欧江」从道亨银行取得信贷服务的报酬。
廖被控以一项罪名,即因为相同理由收受何一只女装「劳力士」手表。
有关控罪涉嫌于九四年一月十日至五月二日期间发生。
裁判官麦理庭准被告暂时毋须答辩,并将案件押后至十月十七日,以待转解区域法院。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三万元保释。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朱美宝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