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十二名小贩疑涉轮流扮「阻街」接受贩管队逮捕

2001年10月5日

廉政公署今日及昨日落案起诉十二名小贩,怀疑他们在观塘仁爱围轮流扮作「阻街」,接受小贩管理队人员的拘捕。

廉署早前收到由食物环境卫生署转介投诉,怀疑有小贩管理职级人员收受仁爱围小贩提供贿赂,容许预先安排小贩接受拘捕及不对小贩阻街采取行动。

被捕的小贩涉嫌依照预先拟订的「值勤表」,轮流接受贩管队的拘捕。

廉署较早时将涉案小贩及多名小贩管理队人员逮捕。

十二名被起诉的小贩将于 下周一(十月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观塘法院 提堂。

该等被告为戴绍泉(六十二岁)、陈崧楠(六十一岁)、陈蕙珍(六十七岁)、陈月苏(六十八岁)、何炳有(五十七岁)、李萍(六十六岁)、李子超(六十岁)、萧五(六十九岁)、温应生(六十六岁)、丘民(五十八岁)、翁国明(六十二岁)及朱贤明(四十三岁)。

控罪指他们于九七年五月一日至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与其他小贩及人士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同意向前市政总署的小贩管理职级人员及香港法庭假称,某些小贩在经营业务时使用的小贩手推车阻碍公众地方。

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下周一提堂。

此外,廉署较早时已落案控告十九名曾任职前市政总署观塘区小贩组的小贩管理职级人员,怀疑他们与案件有关。他们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提堂时否认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法官冯骅将案件押后至十一月九日提堂。各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及每两星期向警方报到一次。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陈立恩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培思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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