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行职员怀疑收贿被廉署当场拘捕今被落案起诉
2001年10月5日
一名会计师行职员,昨(星期四)晚在北角新时代广场向商场租户收取贿款时,当场被廉署人员拘捕,今日(星期五)傍晚被落案起诉。
廉署于星期三(十月三日)接获有关贪污举报,随即部署突击行动。当被告昨晚在商场先后向两名租户收取合共三千六百元贿款后,在场的廉署人员即时将他拘捕。
被告石家明,四十三岁,受雇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将于 明日(星期六)早上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东区法院 提堂。
被告被控以五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之罪名。
其中三项控罪指石于二○○一年十月三日向叶菁、张玉华及曾惠英先后索取共五千九百元,作为协助他们延续在北角新时代广场的租约的报酬。
其余两项控罪指石于二○○一年十月四日向叶及曾收取共三千六百元贿款。
廉署于星期三(十月三日)接获有关贪污举报,随即部署突击行动。当被告昨晚在商场先后向两名租户收取合共三千六百元贿款后,在场的廉署人员即时将他拘捕。
被告石家明,四十三岁,受雇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将于 明日(星期六)早上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东区法院 提堂。
被告被控以五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之罪名。
其中三项控罪指石于二○○一年十月三日向叶菁、张玉华及曾惠英先后索取共五千九百元,作为协助他们延续在北角新时代广场的租约的报酬。
其余两项控罪指石于二○○一年十月四日向叶及曾收取共三千六百元贿款。